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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一十四章 牛车拉贵人,钱财配公公(2/3)

以忽略不计的。

    …………

    对于自己值二十万两银子这个结果,丰城侯李承祚和灵壁侯汤国祚在初期难以接受,万分愤慨之后,无奈咬牙接受。

    因为如果不接受这个价码,魏太监就不会放他们回去。

    当然,魏太监肯定不是公然恐吓侯爷、伯爷们,这样做太糙。

    公公只是提出请贵人们在溧阳多玩几天。

    东宁伯焦梦熊和其两个侄儿总计作价二十万两,即两个侄儿各是两万五。

    对此,焦伯爷倒也看的开,只是这笔钱于他东宁伯府而言也是笔巨款了,要筹措全也很困难,弄不好还得卖点产业才行。

    没办法,谁让他家祖上是英宗年间才封的伯,家底子不及那些开国和靖难来的厚实。

    两个侯爷同伯爷于自家被俘家兵、家将的赎回钱款是没有异议的,这些人都是他们府上的家底,哪怕魏太监明着敲诈他们,他们也不能不要。

    只是他们却不愿替其他各家勋臣府上的家兵、家将出赎款,坚称魏公公须自个派人到南都城和各家商议。

    魏公公是个讲道理的人,冤有头、债有主,不能把压力全担在人丰城贵人、灵壁贵人头上,所以命将各家府上的家兵、家将造册,列出详细赎回价码,叫那些随军的杂役带回去给各家看。

    但与此同时,却又要丰城贵人、灵壁贵人、东宁伯人三人在一张担保书上签字,大意如果南都勋臣不愿意出钱赎回他们的人,那么这笔赎银就得着落在担保人头上。

    这事,三位贵人肯定不干,坚持不肯签字。

    做买卖嘛,也不能僵着。

    于是,魏公公只好退了一步,提出如果南都各家不肯给钱,那么就由这三位做保,各家府上的家兵替魏公公打三年工,以此充抵魏公公的损失。

    这个意见让三位贵人也是迟疑,三人商量了一番,最后还是签了字。

    因为他们不认为各家府上不肯拿钱赎回他们的人,没必要和魏太监闹僵了。万一这阉贼连他们也不放,那就麻烦大了。

    魏公公也不怀疑南都那帮勋贵会抠门到自家人都不要,他只是做个保险,不怕一万就怕万一嘛。

    不给钱也没关系,他魏公公反正也缺人。到时把人带走,南都这边的官司就得签字的这三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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