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良臣,压根就是大明朝的“杀马特”,只是他自己不知而矣。
不过,依他那德性,就是知道,也不会有羞耻感,反而会认为自己引流时代潮流呢。
今儿也不知什么日子,远远的,良臣就瞧见前方围着不少人,似是有什么热闹可看。
天子脚下有甚稀罕事可看的?
天下的怪事,你们有谁知道的能有我多?
良臣傲然一笑,鄙视的扫了眼一帮兴高采烈的吃瓜群众,然后嘴里嚷着让让,挤进了人群中。
有便宜不占是傻子,有热闹不看是痴子。
然而,良臣挤不到前面去,因为前面还有不少人堵着,其中几个还长得特别人高马大,打赤膊的也有两个,一看就是京城地面上的人物。
其中一个家伙被良臣挤得有些嫌烦,扭头凶狠的瞪了他一眼,脸上明晃晃的写着四个大字——“找打是不!”
这等地痞流氓,是良臣最痛恨的存在!
古往今来,这等人物也是万千小说作者笔下主角的垫脚石,八流龙套的存在。
良臣绝对无法容忍自己在这种人面前退缩。
只是考虑到本是同根生,相煎何太急,良臣懒得跟他们一般计较。
真实原因却是,他对自己的小拳头有着清楚的认知。
和谐社会,吵吵骂骂的成何体统。
良臣识趣的从大汉凶狠的目光中,乖乖的挤到边上的墙角,将酒坛和肉放好后,弯腰搬了几块砖头叠上,然后踩了上去。
因难再大,也要克服。
热闹这东西,错过这村可没那店了。
最好是原配抓小三,撕得一塌糊涂,露出个几点什么的…
热闹还没看到呢,良臣就已经联想了,一手捂着鼻子,一边准备喃喃自语:“剌激…真剌激。”
岂料,前面没什么剌激的存在,围观众人看的是茶铺里几个吃茶的人。
是男人,没有女人。
几个大男人喝茶有什么好看的?
良臣大为失望,对京师群众看热闹的素质表示了大为不屑。
白耽搁小爷这么一会功夫!
良臣正要从砖头上下来,视线却突然定格在那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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