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灵力,他倒不在意,在庖厨之中口味才是王道,不然都去喝药得了。
粥摊外面站着很多人,但坐下喝粥的人不多,毕竟五百钱太贵了,城里人也喝不起。
小镇乡亲若知晓定会得意的,因为他们虽也喝不起,但今儿早上还是成功截获一桶粥。
黄晓初挤进去,见摊上坐着四个人正津津有味的喝粥,浑然忘记有人围观。
“一碗粥。”黄晓初坐下,将五百钱放在桌子上。
余生正趴在桌子上懒散无聊的盯着左前方鲍鱼之肆内的咸鱼。
他有些思念咸鱼饭了。
余生把钱手了,吩咐白高兴端一碗粥,继续盯着鱼肆。
他见有一汉子,作武师打扮,腰间挎着不是刀,而是一条长咸鱼进了鱼肆。
或许是错觉,他觉着汉子腰间挎着的咸鱼在看他。
……
行家一出手,就知有没有。
粥端上来,黄晓初一看就知这粥差不了。
常说见水不见米,非粥也;见米不见水,非粥也,但做到水与米正合适并不容易。
水和米多寡的把握,柴火和熬粥时间的把握都得做到万无一失方成。
黄晓初初学河祗粥时,师父只用一根长柴禾安在灶内,就熬好了一小锅粥。
他是跟随师父很多年才掌握这个度的。
黄晓初用勺子搅动粥,舀起一勺又浇落,见里面有不下十余种食材。
他慢喝一口,闭上眼仔细品尝,待粥慢慢落入胃中后忍不住一拍桌子,“好粥!”
的确好粥,水、米和火候的把握已经很难,十余种食材融合于粥中更难。
这并非煮烂就可以了,而是根据食材特性依次放入,让它们不失本味又浑然一体。
他问摊后三人,“这粥谁熬的?”
“是我熬的。”余生说。
料不到熬粥之人竟是一少年,黄晓初有些惊讶。
他拱手道:“我是黄晓初。”
黄晓初认为他们来砸赏心楼招牌,定是冲他来的,理应知道他才是。
岂料余生和脑袋中的东西都是二愣子,什么也没打听就来找场子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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