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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百零六章 何方妖孽(1/4)

    日落西山,斜阳余晖洒满长街。

    坐在桥头,昨日还曾有人坐身旁,夸赞天籁之音,今日伊人已去,空留寂寞。

    余生提着一壶酒走过来,同行歌一同坐在石桥上,双腿垂在河面,见有鱼游过。

    狗子也跟过来,在余生旁边转着玩儿。

    “一位李大爷曾经说过,天生我才必有用,千金散尽还复来。”余生倒酒时说。

    他把酒杯递给行歌,“当然,后半句我是不赞成的。”

    行歌接过一笑,“哪位李大爷说的,居然如此有才情?”

    行歌来自中原,随着圣人造字,诸多圣人纷纷涌现,为中原后人留下不少诗歌艺术。

    行歌从小浸染其中,又因歌而常读诗句,这点鉴赏力还是有的。

    “别管哪位李大爷说的,这话说的还是很有道理的。”余生与他碰杯饮酒。

    余生指着狗子,对行歌说,正如狗子一般,它虽丑,但生来便令人退避三舍,这不正是它最大的用处?

    不像别的狗,长的好看,却连叫都不会叫,让人把家盗走了都默不作声。

    “我怎么听你这话是在骂我?”行歌见余生拿狗子劝自己,心里很不是滋味。

    狗子白他一眼,转身把屁股给他,顺着大道向黄鼠狼土丘去了。

    “只是向你说一个道理。”余生说,“唱歌难听怎么了,有的人想唱难听还办不到呢。”

    末了余生加上一句,“我就不行。”

    行歌看他一眼,这人说话这么招人恨呢。

    “人普遍有一误区,即唱歌是用来娱人的。”余生回头看着行歌,“你要也这样认为,就太看轻自己了。”

    一位真正的歌者,唱的是自己,只为娱己,不为娱人,唯有唱出自我,方成伟大。

    “这就像厨子烧菜,有的人喜欢咸口,有的人喜欢甜口,众口难调,你在旁人那里永远得不到满意的答案。”

    “所以呢,凭什么唱歌要好听?偏要难听,偏要让人捂耳挠心,别人越不让唱,越要勇敢的唱。”

    余生认真的盯着行歌,“天道不知凡几,谁言唯有动听方得道,难听也可以,而你最有潜力。”

    他又把目光放在东面山林,“至少这世间,曾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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