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余生碰到他的时候,他把烂兜里拿下来,不耐烦的说。
“哟,这不是老乞丐嘛。”余生惊讶地说,“你怎么在这儿?”
老乞丐一怔,双眼眯着看许久,终于看清了面前这人。
“等等”,余生若有所思,“这个碗有点熟悉。”
“哈,余掌柜,您什么时候回来的,今年高寿呀?”老乞丐站起身,谄媚的说。
“什么乱七八糟的。”余生说,“这碗…”
余生话没说完,老乞丐拔腿就逃。
但如何能逃出余生的手掌心。
刚逃几步,老乞丐就被余生抓住了,“好啊,盗了我客栈的碗,来这儿装大爷了。”
老乞丐憨笑,“余掌柜,真不是我偷你这碗,主要你这碗有灵,会择主,自己跑到我手里来了。”
“我信了你的邪。”余生想要抢回自己的碗,最后还是收手了。
无他,太脏了,收回去给狗子当狗盆,狗子都嫌弃。
“你的尊严呢,不是回城逮老鼠嘛,怎么又来我客栈门前讨饭了?”余生说。
老乞丐叹口气,“我也不想的,可谁让这城内做饭最好吃的也是你的产业呢。”
“怪我咯。”余生丢开他,准备回城主府。
老乞丐在后面问:“余掌柜,你这算回来了?”
“是,怎么了?”
“我再回客栈门前讨饭去。”老乞丐说罢,卷起自己的席子,准备往镇子开拔。
虽然在客栈时常饥一顿饱一顿,但客栈的饭菜是真好吃。
当然,前提不是怪哉的红烧桃,油炸西瓜之类的。
走在大街上,城主戴着帷帽,没被人认出来。
或许是逃难的人许多没有离开的缘故,扬州城更繁华了,街上做生意的人很多,也有在做生意的妖怪。
自从余生年前震慑那群妖怪后,现在扬州城做到了真正地人妖共处。
这并不意味着妖怪不再伤人,毕竟人里有坏人,妖怪里也有坏妖。
走到广场时,余生不经意间抬头,见小姨妈模样的人正坐在楼上靠窗处,大口饮酒,大口吃肉。
“好啊,我都吃不上酒,她还吃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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