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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野外,用双腿狂奔了两天两夜的罗征也算是见到了一丝人气,虽然以罗征现在的能力,就算一口气跑过焚天王朝的半个版图,回到青云宗,也并非难事。
但是他现在并无重任在身,也没有必要这么做,于是进入广汉郡后,罗征就找了一家店,先歇歇脚再说。
这座叫做“金月酒家”的酒楼,对于寻常普通人来说,算是奢华之处了,虽然不能与金风细雨楼相比拟,可是在广汉郡中算是最高档的去处。
经过两天两夜的赶路,罗征此刻也是灰头土脸。
不过这金月酒家的小厮,也算是颇有见识,并没有因为罗征的衣着打扮流露出丝毫的不快,反而态度十分谦恭。
在小厮眼中,罗征这样的人大约都能够算得上是“江湖人士”,而一般江湖人士的手头都极为阔绰,他们听说这些人手中有一种货币叫做方晶石,随随便便一根方晶石就能够买下十座金月酒家才绰绰有余,寻常的金银在他们眼中就像是粪土一般。
这些传言虽然是道听途说,但情况也的确属实,就像罗征只要随随便便扔出一根方晶石,就足以让一个普通人变成富家翁了。
罗征坐下之后,不一会儿,便有一桌好菜好饭端上了桌。
一个人吃饭,也没啥客气的,低下头就大快朵颐起来,犹如风卷残云一般,扫荡着桌上的饭菜。
大约是罗征的吃相太难看,旁边几桌的人脸上都小声议论着,罗征也不在乎,自己吃着自己的饭,寻思着吃晚饭后去哪里弄一匹快马继续赶路。
如果能够在广汉郡弄到一架飞天辇就好了,不过这可能性太小,但偌大一个郡城,想必还是能够买到飞龙马或者追电驹这种快马,虽然不比飞天辇风驰电掣,但用来赶路度且快也省力,这些消息一会儿还是跟小厮打听吧。
就在罗征吃饭的时候,却有一群人噔噔噔地走上酒楼,这伙人大呼小叫,张扬无比,一伸手就在桌上扔出拳头大的两团金锭,砸的咚咚直响。
“小二,好酒好菜,尽管上来!”为的一名汉子四平八仰的坐在椅子上,大声喝令道。
那些小厮见到偌大的金锭子,一个个眼睛都直了,连忙上来点头哈腰的伺候着。
罗征只是稍微打量了几眼,便继续吃自己的饭,但是这几人的嗓门都特别大,说起话来整个酒楼都听的一清二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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