条街吧。”
之后,景越就跟着沈云上路了。
出事的这条街不是在汴州城内,而是在十五里外的一处镇子。
这地界名叫“青瓦镇”,皆是因为镇中有两家烧瓦的瓦窑有点名气。
按照沈云的描述,沈家之所以会买下这条街,全是因为叔父沈三好吃。
此时正值饭点,两人还没走到那条街,就闻到了各式各样的香味。
转过一个弯,一条一半铺面,一半摊位的街道就出现在视线中。
这条街自然比不上汴州城的那条,铺面破破烂烂的,招牌上也满是油污。
可这里人气却挺旺,其中很大一部分是瓦窑的工人,在深秋天气里赤着上身,成群结队坐在摊位前吃吃喝喝,颇为喧嚣。
沈云介绍道:“你别看这条街破,在这里经营的店家都只赚点辛苦钱,可味道却是真的好。我爹曾带着我娘在这里连吃了一个月没着家。”
“比如这个?”
这时,景越主动停下了脚步,站在了一家铺面前。
只见铺面的正上方,是一块写着“金莲烧鸡”四个大字的招牌。
铺子里,一个赤着膀子的大汉正在烧火,炉子上是一个半人高的土罐子。
沈云惊讶道:“景哥儿你真会选,我说先带你买点清酒再过来。这家烧鸡可是极品,配上前面那家清酒,简直一绝。”
这时,大汉看见了沈云,不由得开心道:“三东家,您过来了。”
沈云笑着道:“金莲哥,给我们来两只烧鸡,最入味的那种,今日我可是带了兄弟来的。”
“好勒。”
景越诧异道:“这老板叫金莲?”
“嗯,岳金莲,怎么了?”
“没什么,只是觉得这名字还挺秀气。”
只见那位被唤作金莲的大汉打开了土罐子,看了一阵儿,之后便夹出了两只金黄色的烧鸡。
烧鸡端上来时,沈云的清酒也买了回来。
看着眼前这外焦里嫩的烧鸡,景越脑海自动判断出了这玩意儿非常不养生。
可是他闻着那浓烈的香味,没有忍住,吃了一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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