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姐呢,多少年了,被英家这个烂泥塘给坑成了如此的模样!
“哎!小姐,咱们回家!”
英家太太的离开是没有避开这个大宅之中的任何人的,若不是英峰正在为筹集资金而奔走的话,最好面子的他一定会将邓红给强势的阻拦下来的。
现如今,儿子的死讯已经传遍了整个济城,他老英家总不能因为死了一个儿子就绝了后吧?
说什么从旁支过继过来也能抵得上一个亲儿子,这没流着自己的血脉的儿子还能叫做儿子吗?
所以英峰将他在外边制办了的那个小院落之中的儿子带回到了英家的大宅之中他也没觉出什么不对来。
毕竟,他不是没将这孩子的真正的母亲给一并带回来吗?
作为他的正牌的太太,甭管是嫡子还是庶子,不都是要存称一声太太与母亲的吗?
四舍五入,也等同于这个小子就是邓红的儿子了啊。
只可惜,男人与女人的思考角度永远都是那般的不同。
英峰没想到,没有了儿子的制约之后,邓红会表现的如此的决绝。
若是讲到济城的邓家,那也是有些年头的大家族了。
当然了,跟着从外城的初家镇起家十七代一个镇子基本上都是姓初的人相比,他们家的底蕴还不至于如此的深厚。
但是作为一个地道的老济城人的后来发家的家族,这地面上的熟稔,也不是一般的家庭能够比拟的上的。
邓家的祖宗是个本事人。
从前朝起只不过是一个绸缎铺子里边的小伙计。
因着存了几年的钱,又加上原本工作的便利,就大着胆子的从绸缎庄当中进一些铺子中淘汰下来的,没法卖给大户人家的缎子织锦之类的上点档次的料子,然后带着一把大剪子,一条皮尺,一小兜子兑换出来的铜板,推着一独轮车的残次品就下了乡下了。
作为农家户来说,他们能自己纺出来土布,甚至还可以将这些麻布,棉布的送到乡下的小染坊里着上色,就等同于是自给自足了。
但是无论是贫穷的还是稍微富足一些的,都希望在结婚,拜寿,亦或者是族中的大事儿之中穿上他们这辈子想都不敢想的丝绸锦缎。
现在,邓家的小伙计勇敢的推着这些‘金贵’的料子下了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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