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日傍晚,哪怕刚下完暴雨,也带着阵阵炎热。
一行人或提、或推着大小各异的行李箱走了进来。
被他们围在中间的是一个穿着休闲破洞牛仔裤、淡蓝色衬衣配着小白鞋的男人。
虽然是最普通的装扮,但背着灰暗的天空,他宛若踏光而来。
看似闲庭信步,但却如同出鞘的宝剑,每一步都夹着凌冽的冷意,无不透露出他此刻的压抑着的情绪。
这让这坐在大堂,静若处子的女生猛的一下跳了起来。
自己不会这么幸运吧?
随便挑了间酒店先住着,竟然和何煜帆是同一家!
官筱琬杏眸瞪得溜圆。
不过想到自己的眼睛,她还是老老实实的坐了回去。
自己都到这里一周了,总算是看到任务目标了。
若是他再不来的话,自己快刷爆的信用卡真的是白废了。
可谁让身体原主这个小粉丝的心愿,竟然是成为何大影帝的女朋友!
她可以不要天长地久,但希望能够真正成为他的女朋友。
哪怕时间再短,也甘之如饴。
官筱有些无奈。
这身体原主怎不想想,那个何煜帆是什么人?!
有颜、有才、又有钱!
二十岁的时候便拿到了国际最具影响力的影帝奖杯,后面的三年更是将国内外的大奖都拿了个大满贯。
现在在国际娱乐圈里,早就是封神的存在了。
若是硬要说有什么缺点的话,那便是在这个宠粉盛行的年代里,人家真的完全不拿自家粉丝当回事。
从不给粉丝签名,被接机也是全程面无表情。
连微博都是万年不更,出道八年上面清一色的广告。
人送外号,广告煜。
可偏偏他家粉丝就吃这套。
面对这么一个高岭之花,官筱琬想也没想,便觉得自己肯定不行。
但不接受任务便得回到蛋壳里,她最终只能硬着头皮上了。
也不知道这身体原主有没有给自己拖后腿。
谁让她好好的追星狗不当,成天做什么女友粉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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