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那个大哥是个理所当然让妹妹们供着的性格,她十岁的弟弟也是个熊孩子,在家里这种氛围的教育下也不见得会变好。
她必需投入大量的金钱和精力。
以后日子若是越过越好,他们甚至会扒在她这里吸血,要过去的,只怕是她都给不了的。
只要拒绝就又是闹死闹活的一通,也讨不到半点的好。
所以现在一次性割点血,能换来永远的清静也是好的。
当然,她也会一直关注着原主的父母,若是他们年老了生病了,这治病的钱她肯定会全出的。
他们若是一辈子都在村里,她会给他们盖房子,若是他们要去县城、市里,她也会给他们准备套房,最起码得保证他们的日子过得不苦。
他们死后要把这些财产留给儿子,她也不想管,但活着的时候,把这些卖了贴补原主的兄弟,再来想找到她面前来要这要那,便断然是不可能的。
“你确定你不回去?”官志民皱着眉,再次确认了遍。
“确定,我是不会受这种诬陷的。”官筱琬态度坚定地点了点头。
“那随你!我们就全当没有你这个女儿!”官志民直接撂下狠话,但目光却依旧死死地盯着她。
官筱琬知道他还是存了故意吓自己的心思,觉得把她逐出家门,会让她服软,这样以后就好拿捏了。
但这一环本就在官筱琬刚刚的算计中,和家里人吵架嘛,吵来吵去最后总是要落到这么句话上,她刚好要借着这句话往下爬。
“哼!我就知道!不认我这个女儿就不认!但别说什么当不当的,我们去找村长,直接把这家给分了。”
“分家?”王秋兰的声音立刻拔高了两度,“我们就是不认你这个女儿,什么时候要分家了!”
“好,不认我这个女儿就不认,那就把我当独分出去。”
反正只要在村长那立下了字据,他们以后想反悔都不可能了。
“写分你出去可以,但家里什么都不会给你!而且我们养你这么大,不说要你以后养我们的老,但这前面养你的钱,你得还给我们。”官志民冷着声,默默在心里盘算着该要个多少钱比较好。
官筱琬一脸防备地看着他,“你打算要多少?现在城里的人上班也就才二十块钱一个月,足够自己富裕的生活,村里供销社上班,也就才五块钱一个月,计满工分。我小的时候穿的都是哥哥姐姐不要的衣服,就吃了些口粮而已,连生病了你们都是拿点锅灰泡水给我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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