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李锋说道:“李哥,说实话,我们到现在也不清楚,你到底要一个什么样操作系统?
难道诺基亚的塞班系统不行吗!我们比着塞班系统改进不行吗!没有键盘、没有触摸笔,光靠手怎么操作呢?”
李锋是以结果推到过程,但现在的人没有像李锋,真正见识过、使用过一款真正的智能机,甚至都没见识过“多点触屏控制”技术,而锋锐现在又没有这样的硬件支持,
其实“多点触屏控制”技术,早在98年就有了,专利就掌握在一个叫FingerWorks创业小公司里,直到2005年4月被苹果收购,
在当时苹果收购这家专门研究手势操作、手势识别的公司时,并不为人们所看好,也没人猜到苹果买它来做什么,
而随着搭载多点触控功能的初代iPhone正式推出,大家才恍然想起当年的交易,而如今多点触控已成为一款智能机必备的功能,
苹果虽然是科技巨头,但其很多核心技术都是买来的,比如上面的FingerWorks(多点触屏)是2005年收购的、2008年又收购的P.A.Semi(苹果A系列芯片)、2010年收购的Siri(智能语音)、2012年收购的AuthenTec(生物识别)……
乔布斯之所以伟大,就是他创造一种需求,并将它大规模的商业化。就像多点触屏技术,放在那里多少年,但没来没人想过将它用在手机上,或者也想过,但没实施过。
美国将爱迪生、福特和乔布斯……这些评选为时代巨人,就是他们都创造了一种需求,真正的改变了世界。
爱迪生、福特和乔布斯这三个人物其实都是颠覆性的人物。爱迪生颠覆了一切与电相关的东西,福特颠覆了一切与自动化、机械有关的东西,而乔布斯颠覆的是一切与数字化有关的东西。
电话是爱迪生发明的吗?不是,是贝尔发明的。还有电灯、电影、发电机组、留声机都不是他发明的,那为什么说是他起到了颠覆性作用呢,就是因为他在别人发明的基础之上,经过一次又一次的实验之后,让这些技术得以商用的。
福特也是一样,汽车谁发明的?不是福特发明的,而是德国人发明的,但是是福特让汽车得以大规模地商用,并且奠定了现代制造业工序流程的基础,就是流水线。
而今天乔布斯的成功,就是在于他对整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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