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昌洙,毕竟他的恶名在演艺圈里属于臭大街的人。威胁等恶名是事实,但有一点他们绝对比S.M做得好,那就是给钱上面。哪怕是以前的权相佑他们在付钱上面都从不拖欠,十分好爽,合约上面写的是多少那么权相佑绝对是能够拿得到多少的。对于分成白昌洙都是一分不少的给了权相佑。
不然权相佑也不会发生被经纪公司的职员以丑闻向他勒索33亿的事情了。33亿啊,如此数字出来那也就证明了权相佑拿得出来这么大一笔钱他才会爆出这个价。
权相佑能拿出33亿,也就证明了白昌洙在钱的问题上还是很好爽的,至少没有出现做了事,拿不到钱的情况。虽然最终他们解约了,但不是因为钱,是黑社会经纪公司威胁他去参加一些他本就不愿意的签名会等工作,还说什么不参加就杀他全家等话语,这才导致的权相佑向警方报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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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秀满知道白昌洙从班房里面出来之后打算再次组建经纪公司,而且他第一个目标就锁定在了东方神起身上。为什么白昌洙会盯着东方神起呢?因为他知道IDOL是演艺圈里高名气,低回报的群体,他大可以开出给演员的分成协议勾引他们上套。加上他有着一些复杂的社会背景,处理这样的事情很简单。
明的,暗的,他都不怕。明的,稍微懂那么一丁点儿劳动法的人都知道IDOL的合约属于奴隶合约,这绝对是不合法的。所以他知道‘打官司’他稳赢!!
走黑的,呵呵..白昌洙本就是首尔的黑暗地带出来的人,他在黑暗地带里面还是有着不错的地位。他难道还怕经纪公司走黑的?如果说‘东方神起’隶属CJ,SK,等这样大型集团的经纪公司,那么他还真不敢碰,可是S.M?他还真的不怕撕破脸!!
能让他们给自己赚钱,不管S.M走白道,还是黑道,他都不会在意的。
三人听着李秀满最后的那句看似忠告,实际带着警告的话语之后,金在中瞥了剩下两人一眼,他们三人就在这个瞬间里交换了眼神。金在中这时就说道:“社长..”这一次金在中不是叫李秀满‘老师’了,而是使用的‘社长’这个称呼:“我们三人在私下就没有权利给自己家人开的店做宣传吗?而且合约上面对于私下并没有明文规定吧?难道我们做了艺人,家人就不能从商,或者说我们不能承认是自己父母的孩子了?”
“从商?别以为我们什么都不知道,那个化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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