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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81章 据理力争是习惯(3/3)

加刑,十五匹绢就是死刑了。

    但如果只收了钱财,没有做枉法的事,那量刑就轻了许多,律法上写得清清楚楚,不枉法者,一尺杖九十,二匹加一等,三十匹加役流。

    没有枉法的,收一尺绢打九十棍,两匹绢才加刑,三十匹流放服劳役,没有死刑。

    叱奴骘盗用官粮属于受财不枉法,他只盗用了官粮,没有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

    席辩就不一样了,他不只是收了钱财,而且替李大辨打掩护,把按察史的奏章给压住没有向上报。

    这是妥妥的受财枉法,并且受贿金额巨大,十五匹绢就够死刑的了,他收了细绢二百匹、软丝三十匹,这还只是李大辨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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