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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六章:狼皮差点儿掉了(2/4)

两杆玉米,你说你要怎么处理?

    你发现拿镰刀的是王家,那就直杠杠的带着李家找上门去要回来?铁定不行的对吧。一个村子里住着,抬头不见低头见的,这事儿稍微处理不好,就容易埋下更多的祸根。”

    “那就偷偷拿回来还给李家。”戚钧听得有趣儿,豹眼闪闪接口。

    他出身官宦世家,性子直、脾气直,遇到的案子也是一杆子捅到底,谁违律就抓谁,该怎么判罚有律令,再不济把人证物证堆陛下那儿让其去裁决。

    他自己从来也没想过这其中还有这么多的弯弯绕。

    这也是为什么管汾案,他想查个水落石出却反弄得搁浅了的原因。

    也是在叶风的提点下,利用陛下多疑的性子才给撂开了手。

    而对于平民那些,他负责官员的案子,极少接触得到。

    说白了,这么小的事情,他没机会碰到。

    如果叶风在提出第一个问题时就停下,那他就会回答:该怎么查就怎么查,哪怕挨家挨户地搜。

    第二个问题会点头,就是带着苦主上门去要贼赃。

    一点儿毛病没有。

    直至叶风说完,戚钧考虑了下,才想到前两种做法肯定不对,那就自己去拿回来还给李家不就得了?当然了,也是会警告王家一声。

    叶风笑眯眯。

    戚钧一看他这笑容,就知道自己还是错了。

    便赶紧补充道:“约王家拿镰刀的人和李家当家的悄悄见个面,把事情说开,让王家道歉还物,并保证再也不犯。”

    其实这话,戚钧说得挺违背他一贯的认知和处事方式的。

    国律中,盗律是相当严苛的。盗一文者,杖二十,罚百文。盗百文者,杖五十,罚一两。盗一两银子以上者,剁手、剁脚、剜耳、割鼻,徙五年以上。

    一把镰刀是五十文钱。

    按戚钧的行事做法,那就是搜物、抓人、按律行刑、判罚。

    现在被叶风问到,才难得得往其它方面去考虑。

    其实心下还是很不以为然。

    叶风察觉到他的想法,笑眯眯先肯定了他的回答.

    “没错,你的解决法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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