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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市局纪检组长亲自宣布对叶鸣实施双规措施时,县局的邹组长也在场。
叶鸣看到:邹组长把市局的夏组长喊到一边,通红着脸和他争了很久,估计是在给自己分辩和申诉。
但是,夏组长却不为所动,还板着脸把邹组长训了一顿,最后吩咐市局监审室两个干部把叶鸣带到一台车上,两个干部夹着他坐着,带着他来到宝柱县地税局招待所,把他软禁在招待所三楼一间装有防护窗和防盗门的客房里。
接下来的几天,夏组长和市局监审室的李主任轮番上阵,不断地询问叶鸣,要求他交代打李立和陈伟平的经过,以及他在一分局工作期间,收受个体户红包礼金的问题……
对第一个问题,叶鸣耐着性子,反反复复地向他们交代了事发当天的经过以及自己打他们两个人的原因和动机。
但是,每次一听到他们要自己交代收受个体户红包礼金的事,他就会愤怒异常,并斩钉截铁地告诉他们:自己在一分局工作一年,所管辖的个体户将近两百户。但是,他从没吃过任何个体户一顿饭,从没接过个体户一根烟,从没要任何个体户买过单,更不要说接受他们的礼金礼品……
到后来,叶鸣已经懒得跟他们啰嗦了。每次夏组长或是李主任来询问他,他就闭目养神,任他们拍桌子打椅子暴跳如雷,他却像老僧入定一般岿然不动……
如果问得他实在烦了,他就睁开眼睛,用略带嘲讽的目光盯着他们,说:“夏组长,李主任,你们不就是想按照李立的意思,给我安一个足够开除或是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的罪名吗?俗话说:欲加之罪,何患无辞!你们就按你们想给我加的罪名,去找那些个体户要证据就是,一定要我的口供做什么?现在办案子,都是重证据、轻口供。只要你们找到了我受贿的证据,我即使不招供,你们照样可以开除我、可以把我移送司法机关啊!”
夏组长和李主任听到他这番话,虽然气得浑身哆嗦,却也无可奈何——按他们当初的想法,像叶鸣这样的年轻干部,在管理个体户时,肯定多多少少会收一点红包礼金,或是到个体户那里报报**什么的。只要有一个个体户承认他送过钱或是礼品给叶鸣,就可以坐实他违纪的问题。
但是,令他们失望的是:他们找了光明路很多个体户调查,但那些个体户要不就不记得叶鸣了,要不就大摇其头,说他们根本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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