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及到陈圣世家,没有人敢怠慢。
十国的司法制度各有不同。
大部分国家在县级阶段都是由县令审理案件,而知府往往只是复审,最后由州级司法官署决定。若是大案,还需要由大理寺或刑部等相关部门裁定。
在景国,京兆尹虽然相当于京城知府,但同样也是一城的主官,普通案件交由京城巡院负责,一旦涉及重案,而大理院没有明确表示接手,按照惯例是由京兆尹进行初审,而后由大理院复审,驳回或认可京兆尹的审理结果。
虽然那位被告的不是整个陈圣世家,只是陈圣世家支房之人,但既然死了人,大理院不主动接手,只能由京兆尹审理。
目前为止,方运还没有彻底革新司法流程,因为刑部、大理院和监察院等司法机构还在慢慢适应新的变化,很多方面需要一步一步来。
京兆尹不敢自行决断,将相关文书发给相关各部以及内阁,其中一份文书摆在方运面前。
方运仔细翻看文书。
早在多年前,陈圣世家的陈子乾看上一个小家碧玉,于是私定终身,但在陈圣世家看来,一个普通女子连成为陈子乾妾室的资格都没有,于是陈子乾的父母棒打鸳鸯,赔了女方五百两银子。
五百两银子对小户人家算是一笔巨款,但是,小户人家也有尊严,女子的父亲拒收银钱,上陈家讨个公道,要陈子乾给去自家祠堂赔罪道歉,承认是他始乱终弃,不是自家女儿的问题。
陈圣世家岂会在乎这种人,于是处理此事的管事不仅拒绝赔罪,反而到处散布谣言,说那女子曾入青楼卖身,坏了女子的名节。
女子的父亲怒急攻心,冲击陈家,与陈家家丁冲突,遭遇殴打,重伤不治,最终身亡。
随后,陈家疏通京城关系,只找了家丁顶罪,以误伤为由,判了家丁三年徒刑。
徐长庚待方运看完文书,低声道:“相爷,此时此刻遇此事,怕是有人兴风作浪。京兆尹传书与下官,想要问问相爷您真正的看法。”
方运把那纸文书扔到纸篓中,道:“陈家在国法之外,还是在景国之外?本相给京兆尹十天的时间,若不能从重从严处理,就换一个能从重从严处理的官员!”
徐长庚没有立即走,而是站在原地,用乞求的目光看着方运,希望方运再考虑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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