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经见到台下许多人不服气,毕竟,在众人的认知中,儒家最重视道德,礼殿也重视美德与德行,而且,目前有一部分法家要让法律完全脱离礼教,完全断绝与道德的关系。但实际上,每个人都被道德影响,哪怕是不道德。”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如果我们不考虑道德,仅仅从没有感情色彩的文字内容来看待杀人,那么,一个人杀了另一个人,被害人死了,因为没有道德作为标准,我们放弃了感情,放弃了情理,只是从纯粹的中立角度去看,我们对所有凶手的判决,所有的量刑,都应该是一致的,因为过程都是杀人,结果都是人死。”
“但是,实际情况是,我们是有感情的,我们是有道德的,所以在针对误杀人、正当防卫杀人或残酷恶劣的手段杀人,其量刑是不一样的。若是法律不考虑感情与道德,仅仅按照法律本身来判断,实际是站不住脚的。”
“所以,如果我们真制定一部不考虑道德和情理的法律,那会成为人类的末日。”
“这时候,我们要说一说量刑。目前法家人大多数支持‘报应量刑’,这个无须过多解释,仅仅从字面上的意义便可以看出,这种法律的量刑是根据其犯罪行为量刑,是对罪犯的惩罚,罪行重,惩罚就重。很显然,惩罚做坏事的人,源自人的道德。”
“但是,还有极少数法家人认为,量刑不应该考虑道德,法律不是为了惩罚,而是为了防止犯罪、阻止犯罪。但是我们如果仔细思考,便会得出一些荒谬的结论。比如,一个人杀了人,那么为了防止他再犯罪,判他流放十年。那么,如果一个人说要杀人,或者可能要杀人,那罪行岂不是应该等同?”
“如果判决是为了防止一个人再犯罪,那就无法决定判罚多少年,因为,谁能确定‘凶手什么时候不再犯罪’?是凶手自己,是大理寺卿,还是众圣?我可以不容置疑地说,众圣都做不到。如果众圣能做到,那一定是掌拍死凶手,然后说,从现在开始,保证这个凶手不会再犯罪!”
“当然,也有和事佬,要折中,认为量刑既要考虑惩罚,也要考虑预防阻止,那么,一切还是回归之前,法律,终究是要借助道德。道德判定正义的法律才是法律,不正义的法律,是少数人利用法律来维护自身利益,正如奴隶主规定奴隶们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
听到这里,非法家人都觉得方运的话通俗易懂,把相关的东西讲得很明白。
但是,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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