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海歌一直酣睡到第二天早晨七点才醒。
其实早在三个小时前,太阳就高高挂在了天上。它一露脸就驱散了夜间寒气,海歌睁眼时发现,不仅不冷了,还出了一身热汗。之所以知道确切时间,是因为韦德尔不知何时打开了卷闸门,正拿着个表皮生锈的小铁桶,哼着小调儿往水槽里加水。大概等他出去“工作”后,狼群就又会跑来为他看家护院。可这儿有什么值得它们看护的?是那一屋子谁也不会要的破烂吗?海歌胡思乱想着,屋子里传出时钟的报时音,他猜那个钟,肯定也是从垃圾堆里捡来的。
他很为昨夜选的作为“露天宿舍”的地点得意,认为选择明智,那是沿墙垣往屋后走,靠着一个土堆子的地方,土堆上还盖满枯黄的杂草,远看似荒凉的坟头。当韦德尔往这边看时,他就能赶紧撤离到土堆后隐身。所以他认为,对方怎么着都不可能发现他的踪迹。
韦德尔貌似确实没发现他的小客人,等忙活完“家务事”,就又将那一大堆乐器装上木头车,晃晃悠悠往城里去了。
流浪艺人忙碌的一天,正式开启。
宁新市的“狼窝”,是娱乐圈里知名度很高的马戏团。海歌在狼窝里长大,经常随团去各大剧场演出。在大场面上混得多了,心眼儿也就多了,尽管他认路不准,赖着人不走的机智还是有的。
大清早韦德尔不会喝酒,跟他太紧铁定会露馅,海歌便多出个心眼,拉远了与那辆木板车的距离,总要等到快看不见车尾时,才赶紧追上去。
但他过于谨慎,好几次木板车都险些跑出了视线,这是他最慌的时候,不得不使劲回忆昨天来时的路线,还好总能重新找到跟踪目标。
终于又走进了熙熙攘攘的西津城,海歌就不敢再与韦德尔隔远了,万一被人流冲散,他再找不到他,那会是很让人伤心的事。
其实海歌不知道,西津城的流浪艺人群体里早已有不成文的行规:表演场地通常由霸头,也就是领头人分配,分配地点确定后就不得再随意更改,除非是事先得到了霸头的允许。如果随便从属于自己的场地挪去别的地方,未经许可就侵犯了他人领地,是违反行规的大忌,严重者可被殴打致死。
但现在城里的表演行乞者数量一再减少,也不知是否还有谁敢顶着霸头的头衔拿行规说事,有些胆子大的,就开始打一枪换一个地方,去新地方赚的钱总能多一点,这道理很容易理解:给钱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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