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你说过,古妖遗蜕是不灭的,世上能杀死它的,只有气之剑。”多尔衮说着,抬起了左臂,露出深青色的丑陋皮肤,布满血管,红芒涨落,像是寄生了会呼吸的生物。
“破军的元神湮灭,但牠的遗蜕并没有消亡,因为牠是死在妖道的意之剑下,而非气之剑。”
贝克·理查德森心里一动,保持沉默。
多尔衮继续道:“这就是主宰的权柄,也是主宰不灭的本质。事实上,主宰是可以被杀死的,不灭的是遗蜕;是无尽岁月里进化出来的权柄。每一次死亡,对于牠们来说,都是一次重启。”
“破军的死活,与我们而言并无意义,甚至,是一件好事。”
贝克·理查德森闻言,微微点头。
破军可是活了无尽岁月的老怪物,人类还没诞生之初,牠就已经存在。和牠比起来,多尔衮也不过是四百多年寿命的幼齿。
要与这样的存在为敌,贝克·理查德森其实并没有太大的信心。
在他的想法里,是找机会让破军死在宝泽阵营众极道手中。这并非异想天开,他知道李羡鱼恨透了破军,只要有机会,绝对会不惜一切代价,优先斩杀破军。
若是不行,那便尝试与多尔衮联手,把破军踢出三人行的队伍。
贝克·理查德森的想法实现了,破军提前出局,虽说是死在八十年后归来的妖道手里。
“也就是说,只要遗蜕还在我们的掌握里,破军是死是活便不重要。我们可以重新制造盟友。”多尔衮笑容高深莫测。
“制造盟友”贝克会长反复咀嚼这句话。
“没错,你应该知道我的事迹,我壮年时期,曾率军在长江屠龙,屠的便是主宰。此后的四百多年里,我一步步磨灭遗蜕的意志,反复修改了无数次阵法,终于让把牠炼化成大药。”
“除我之外,从古至今,再也没有人能窃取主宰的权柄,就算是主宰自己都不行。”多尔衮的语气里带着自傲。
贝克·理查德森默然,他想起了妖道忘尘,那个创出三才剑术,让主宰视为心腹大患的人类极道。
而眼前这位大清摄政王,虽不及妖道,但同样无比可怕,他是古往今来,第一个窃取主宰权柄的人类。
这些家伙,都有真正的无敌资质,用比较符合米利坚的说法,他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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