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脑死亡,只剩下一具会呼吸的尸体。”诺诺轻声说,“真不知道她怎么找到我的,那么穷的一个女人,脑囊虫还把她的脑子搞得一团糟。她要跨过国境,要走很远的路,不知道路上有没有人欺负她……”
诺诺倒是没什么表情,可路明非低下头去,装作擦鼻子抽了张纸巾,擦了擦眼角。
“既然不是寄生虫携带者,一个星期后我就出院了。出院那天老爹亲自来接我,这在我们家是很高的待遇。他说他很高兴我没事,他很担心我,他为我骄傲,我是他最优秀的孩子,我将来会继承他的事业。可我笑了,我说我不是,我是你企业的一名员工。”诺诺接着说。
路明非点点头,这是诺诺说话的风格,戳心的话说来就来,连反驳的机会都不给你,真不敢想这种女孩还有过使劲讨好什么人的时期,哪怕那个人是她父亲。
“老爹愣了,他说不是,你怎么会是员工呢?你是我的孩子,我给了你生命,我还会给你更多。我没回应他,我对他笑了笑。”诺诺仰头把一整杯啤酒灌了下去。
乌鸦和路明非沉默地看着她,听着那杯酒入喉的声音。
“生命,不是你生个孩子你就能给她的那种东西,生命,是你给了谁你就会失去的东西!”诺诺放下杯子,缓缓地说,“那天生我的人死了,我却活了过来。从那天起,我再也不是陈家的55个继承人之一,我就是我,我不讨任何人喜欢,也不依靠任何人。”
她的语气那么轻那么淡,路明非却听出了咬牙切齿。
“所以他也配来叫我回家?”诺诺冷笑,“我哪里有家?”
“原来大家都是小孩子。”路明非忽然说出这句没头没脑的话来。
可他觉得这话其实挺有道理的,所以大家才变成朋友的啊,都是孤独的死小孩,都是倔强讨人嫌的模样,可心里还是想找个人靠在一起取个暖。
所以楚子航才会没原则地帮他,所以诺诺才会那么照顾楚子航,虽然她连这个人是谁都不记得,所以恺撒才会万花丛中过片叶不沾身却追着诺诺不放,所以诺诺才会接受恺撒的求婚……原来是这样的啊,都解释通了。
***
没想到一顿宵夜中知道了那么多的事。藏了那么久的秘密,不是该经历过什么天大的事才暴露的么?却那么简单地在几瓶啤酒后就说了出来。
可能就像他跟乌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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