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苏茜先发,她斩断那条银蛇,就可以转而压制苏茜。
她缓缓地转动童子切,斜斜地架起,左手沿着刀背滑出,轻轻搭住刀尖,身体向后倾斜。
明朝程宗猷所著《单刀法选》中的“埋头刀势”,一种讲究眼力、速度和精确的刀势,先要看破对手的攻击,然而后发先至。
而看破,恰恰是诺诺的特长。苏茜的实力远不是伊莎贝尔能比的,但对诺诺来说,解析苏茜远比解析伊莎贝尔来得容易,因为她们太熟悉彼此了。
苏茜静止不动,她就这么站着,不摆任何架势,白裙飘飘,长发也飘飘,手中一把银光闪闪的手术刀。
如果不是那张依旧温柔的脸,她这个造型更适合出现在某部恐怖片里。
“埋头刀势,后发先至。你是想针对我的武器,但我真正的武器到底是什么,你想过么?我总不会空着手来,随便捡一把手术刀跟你格斗。”苏茜缓缓地说。
“我知道,你有剑御,你的领域里随便什么金属制品都可以成为你的武器。”诺诺说,“但我只要够快就行了对不对?你就算有无限量的子弹,你换弹匣也需要时间,我只有那么一瞬间,把你打翻,然后就拍屁股走人。”
“你总是这样,把什么事都想得太简单。”
“那不是简单,是直接,说得好像我是个傻妞似的。”
“记得那次你闹着要去芝加哥的事么,就因为我跟你说芝加哥有个湖畔的酒吧,酒保会调很好喝的酒,而且他调酒的时候肩膀上站着一只白鹦鹉,白鹦鹉会陪你聊天。”
“记得啊,怎么了?”诺诺挑挑眉。
两个人过手只换了一刀,居然又开始聊天。楚子航看看这个又看看那个,有点懵。这要是部动作片,导演以前肯定是搞文艺片的。
“你跳起来就往外面跑,外面瓢泼大雨,我说等雨停了我陪你去,可你说现在出发赶到芝加哥,那间酒吧还没下班,你当晚就能坐在湖边喝着好喝的调酒,和那只白鹦鹉聊天。”
“记得,后来是恺撒陪我去的,我们在雨夜里开着一辆敞篷车,还用A级的特权调动了一列火车。”
“可你并没有看到那只会聊天的白鹦鹉,那天晚上芝加哥也是暴风雨,湖边的酒吧停业了。”
“到现在你还在劝我啊?”诺诺笑,“我还以为你已经放弃了呢。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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