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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十一章 李自成(1/5)

听到这个骑士的怒喝,远处的刘宗敏骑着快马飞快跑过来,然后纵身跃下鞍子,抱拳恭敬地回道:“末将在!”

    这里出了这么大动静,孙元自然忍不住看过去。又见刘宗敏在此人面前自称末将,心中顿时一凛。在闯营中,刘宗敏已是排名第一的猛将,地位高过他的人不外高迎祥和李自成二人。

    那么,这个骑士究竟是高迎祥还是闯将李自成呢?

    却见这人身上批着一件破烂的皮甲,头上戴着一顶已经泛黄的白色大檐毡帽,顶上的红缨都快要掉光了。

    他长着一张国字脸,须着短须,面庞黝黑,已经隐约能够看到一些皱纹,皮肤后双手也极为粗糙,神色中依稀带着一丝憨厚。若不是身着戎装,扔给他一把锄头,还真像一个在田中劳作多年的老农。

    掉进水渠中的那个士兵身材很是瘦小,见闯下这么大祸,急忙朝上面爬来。

    只可惜,那水渠实在太深,底下又全是淤泥,爬一步滑三步,竟半天也上来不得,整个人也滑稽地在里面大力扑腾起来。

    看他实在狼狈,其他闯营士兵也停了下来看热闹,轰笑声响成一片。

    行军队伍有些乱了,马上那老农似的军官冷哼一声,提起鞭子就抽到刘宗敏头上:“混帐东西,我的前锋营都被你带成什么样子了。”

    被这人一鞭子抽中头盔,刘宗敏脸黑得要滴出水来:“李大哥,这是一次意外。”说着就挥了挥手,示意手下将丢水渠中的那个小兵拉出来。

    听到刘宗敏喊这人是李大哥,孙元心中一震,这人竟是李自成!

    原本以为未来的闯王李自成是一个英明神武的枭雄似的人物,可现在看来,此人貌不出众,属于丢在人堆中,就能立即消失的那种。想不到如此庞大一个明王朝,最后竟毁灭在这个看起来憨厚老实的人身上,真是叫人意外。

    不过,有一句话说得好,人不可貌相,海水不可斗量。能成大事者,身上自然有别人不具备的素质。实际上,在没有遇到后金八旗精锐之前,李自成的每一步军事计划都没有犯过错。尤其是在进攻北京,最后灭亡明朝一役,横跨三省,万里行军,堪称经典。

    当然,一片石之后,李自成输得实在太惨,气为之夺,迅速地从一个英雄蜕化成丧家之犬

    说起农民军的众多头领中,就孙元看来,大约也就李自成还算是个人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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