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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七章、俄奥密约(1/4)

    给普鲁士找麻烦,弗朗茨只是顺手为之,奥地利政府是不会为此投入太多资源的,现在最重要的依然是发展国内。

    在普丹战争再次爆发的同时,俄奥谈判也落下了帷幕,经过了近半年的努力,两国终于就各自利益达成了一致。

    1849年3月21日,奥地利驻俄大使韦森贝格同俄国外交大臣卡尔-渥赛尔罗德,在圣彼得堡签订《俄奥贸易协定》。

    条约内容:

    1、两国互为最惠国待遇,商业往来关税不得超过第三国;

    2、两国结成贸易战略伙伴关系,遵循自由贸易原则;(一方与第三国爆发战争,双方的贸易照常进行)

    3、……

    这些份很草率的商业贸易协定,显然不是两国政府努力半年的成果,真正值得双方重视的还是签订的密约,包括《俄奥军事同盟》、《俄奥势力划分》。

    《俄奥军事同盟》内容:

    1、自条约签订之日起,两国正式缔结军事同盟;

    2、如果一方遭到外来军事入侵,均视为向两国共同宣战;

    3、某一方向第三国宣战时,可以要求对方进行援助,包括物资援助和军事援助;

    4、……

    毫无疑问,《俄奥军事同盟》是《柏林公约》延续,甚至还更进了一步,只不过缔约国没有了普鲁士。

    因为普丹战争的关系,尼古拉一世对普鲁士王国非常不感冒,这场战争的爆发也标志着“北方三宫廷”时代的结束。

    与军事同盟相比,《俄奥势力划分》才是两国结盟的基石,两国各取所需,拿到了需要的一切。

    条约规定:

    1、奥地利承认俄罗斯帝国对黑海海峡、达达尼尔海峡及沿岸土地拥有全部主权;(包括君士坦丁堡、小亚细亚半岛,和巴尔干半岛的部分地区)

    2、奥地利承认俄罗斯帝国在远东所的权益;

    3、奥地利政府承认俄罗斯帝国在中亚地区的利益;

    4、奥地利政府承认俄罗斯帝国在波斯的权益;

    5、两国共同瓜分巴尔干半岛和地中海的利益;

    6、俄罗斯帝国承认奥地利对南德意志地区拥有主权;

    7、俄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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