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为律师不但要懂得如何运用法律上的空子,他们在看待企业时也会帮忙补上一些法律上容易被他人抓住的漏洞。虽然他们在企业的经营上不是很专业,但是作为投资公司的律师团队,平日是和那些精英财务们一块儿商量,投资,收购,出售等一切相关事宜的。
用一句话来说:企业问题,他们见多了。
而张平安将要组成的‘企业’就存在一个很大的漏洞,在律师看来是这样的。
直播平台不是做实业。实业,上下拧成一根绳,大家一起努力才能创造利益。而直播平台更像是‘舞台’,它有点你方唱罢我登场的感觉。
哪怕张平安手里持有合约也不能说百分百保险,因为他自己就是律师,他知道任何看上去完美的合约都存在漏洞,而律师的工作就是找这些漏洞的。张平安不是要经纪合约签约主播吗?既然是经纪合约了,为什么不另外的成立一个娱乐公司呢?偏偏要捆绑到平台上呢,那可是很不划算的事情啊!
平台和主播,双方明明是合作者。他们分别是两个体系,为什么两者不拆分开呢?
张平安在考虑做直播平台时,就是脑袋一热就干了,他完全没有进行全面考量。
他是因为看到尹素婉在做主播,他突然的想到‘直播平台’是未来大热的行业。所以他就立马回国开始筹备平台了,说穿了张平安自己是一点计划都没有的,他只知道利用自己的一些‘先知’签约一些未来的大主播把自己的平台做大,这肯定就能赚钱。
他的想法确实没错。平台在拥有了大流量主播的确很赚钱,但是他却把这个事情想得有点过于简单了。既然他存在着一定的平台先知,他也清楚未来是流量为王的时代,那干嘛不把‘流量核心’掌握在个人的手里呢?
平台未来肯定是要进行融资的,融资之后那些捆绑在平台上的‘流量核心’岂不是有点为他人做嫁衣的感觉了?
如果自己单独成立一个娱乐公司把这些流量全都掌握在手里,然后用手里的流量和平台来个两年一签的合作。两年,自己平台肯定会得到大笔融资的,经过了两年努力的她们,直播身价也开始飙升了。到时不管是和自己平台续约,还是别的平台来挖这些流量主播们,单单她们带来的签约金都会给自己创造更多的利益!
当这个律师轻轻的一句话点醒了张平安之后,他才发现原来自己把流量主播捆绑在平台上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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