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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十五章 海峡公司(1680月票加更)(3/4)

不乐意在这里交换,也没关系,交完了高额过路费之后,你还可以继续上路,不过只要出了海峡,海峡公司就不保证你的安全了。据说这些年海面上不太安全,不管是海峡东边还是海峡西边,都有一些挂着大老鼠脑袋的帆船出来打劫,见人抢人、见船毁船,出了事儿可没人给你负责。什么?你说这些该死的海盗船就在海峡中的港口停靠!我呸!你凭什么说这些是海盗船?都挂着老鼠旗,我再呸!老鼠和老鼠一样吗?这个老鼠是好老鼠,那只老鼠才是坏老鼠。

    这个公司有人愿意加入吗?这不是明摆着要强买强卖吗?对啊,如果不是强买强卖,还没人乐意跟你一块儿玩呢。世界上什么玩意利润最高?建立规则!你卖啥都是瞎扯,我一个规则下来,你一半儿的利润都得归我,我啥也不卖,就卖这个规则!但干这个买卖,没有足够的实力做后盾是玩不转的。想完全封锁海峡,海峡两端有那么多国家,人家的商人肯定不会同意的,光靠商人干不过你,就会让国家出兵来讨伐你,任何国家也不会眼看着本该自己收取的利润白白流到别人兜里去。

    洪涛扛得住这些国家的进攻吗?说不定还不是一个国家,好几国家联合起来也没准儿。这个问题已经不用洪涛自己来回答了,那些海商的选择就已经帮他做了回答。当天就有九家海商表示要加入海峡公司,大宋律法不让当海盗,但只限在国内,没说不许去外国当海盗。再说了,当海盗的活儿全让洪涛干了,大家只需要在港口里经营那个什么集贸市场就够了,这是做买卖啊,和海盗根本不沾边。他们愿意卖货物给我,我也愿意买,难道这还有错了?至于心里清楚那些商家为啥都愿意在这里卖货,那是心里清楚,能想不能说。如果用要求圣人的标准去要求商人,世界上就没有商人了。

    这些小海商在大宋也吃不上肉,只能跟在大海商屁股后面喝汤,现在终于有了吃肉的机会,还是头一口肥肉。伟大的老马不是说了嘛,当利润达到百分之三百的时候,资本就敢践踏世界上一切法律。这第一口肥肉的利益都不止百分之三百了,大宋律法在这些商人眼里算个屁啊,早扔到脑袋后面去了。

    不过这样做有一个大问题,就是会触及到南宋大海商的一部分利益。其实南宋海商的还是小头儿,主要是那些蒲家人的利益,也就是混在广州和泉州港的阿拉伯商人。一旦马六甲海峡被洪涛占领,他们不光是头一口肉吃不到了,恐怕连肉都没了,只能啃肉骨头。对于一帮吃惯了大鱼大肉的人来说,你突然让他们啃骨头,他们肯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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