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陛下说得轻巧,那可是我翁家的姑娘!假如是洪鲵出了事儿,您也这么说?”翁老太太还没说话,翁三婆婆先急了。为了自己家的孩子不被吊死在码头上、为了翁家所有人不至于成为帝国的笑话,她豁出去了,直接向皇帝提出一个很敏感的问题,把洪鲵都饶了进去。微妙的是,这次翁老太太没有制止妹妹,连声都没出,看来她也想问这个问题。
“我先说说我的处理办法吧,两位婆婆听听是不是能同意。涉案人员是一定要被处死的,这一点不能更改,但是死法可以变一变。明月不算是主犯,她只是有点糊涂,我把她留给三位婆婆。但是这件事儿不能拖,载着翁小乙的船现在估计已经快到金河城了,搞不好明天一早内务局的人就会来的。”
“明月算是自杀,一死百了。不管翁小乙如何指证,她也不可能活过来作证。按照帝国法律,明月不会被认定为有罪,翁家相对来说受到的波及也要少一些。至于说翁小乙和其他两个翁家人,都是八竿子打不到的亲戚,就算翁家用人不当、识人不明,让管人事工作、后勤工作的副总经理引咎辞职一两位可就够了。”
“明月的四个孩子我带走抚养,他们不适合再在这里生活,我会带他们去一个没人知道这件事、没人知道他们是谁的地方,让他们好好的上学、长大,过他们自己的生活,尽量不受父母的影响。”
“既然三婆婆刚才问道了洪鲵的问题,我也不打算被人说站着说话不腰疼。这件事儿是我私下让内务局办的,泊蛟、伊一和那些部长并不知道,既然我得手了,就算是占便宜的一方吧,我理应付出点代价。洪鲵会不会做这种事,我不清楚,也不敢保证。就算她真的触犯了帝国法律,也轮不到我管,因为到时候帝国的皇帝是洪金河。我在翁小乙这件事儿上,也触犯了帝国法律,好在我是皇帝,不用被吊死,就惩罚我退位吧,我把我自己流放到开普敦港去。”
“两位婆婆,涛伢子也只能付出这么多代价了,您二位觉得这个办法是否可行?”洪鲵的问题,洪涛没法回答。你说会吧,别人谁信?你说不会,那凭什么轮到别人身上就会呢?不是王子犯法与庶民同罪嘛!所以洪涛先不回答这个问题,还是先谈谈交换条件吧,只要保住翁家不让她们在这件事儿上太受打击,再给她们一个足够份量的面子,她们就不太会为了这件事儿和自己翻脸。一个女儿和一个家族的未来比较,孰重孰轻她们应该会想明白。
“陛下觉得律法这么重要?为了它连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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