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斥喉营中,官兵们连吃饭都必须坐在马背上,杨小乙遇到了一个天大的难题,他竟然不会骑马!可能出于补偿还是别的什么原因,楚雄安排队正李过亲自教杨小乙学马术。
李过本来是霸州大户人家的马夫,因为妻子被契丹人**至死,一怒之下杀了几个契丹人,辗转逃亡数百里,转投了榆关的李家军。因为良好的基本素质,被楚雄一眼看中,收进了斥喉营。
李过从一名普通小兵干起,屡屡深入大草原刺探契丹人的情报,使榆关多次赢得了战争准备的时间,积功升迁至斥喉营队正的职位。
精明强悍的李过拥有勇士固有的骄傲,他很有些不能理解楚雄的做法,他一个堂堂的队正亲自去教一个新兵蛋子,这成何体统?
杨小乙在大森林里待了十八年,爷爷过世后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所以养成了沉默寡言的习惯,在军营里他甚至可以几天不说一句话。
杨小乙轻点左腿,一窜就跃上了马背,同时迅速地拉弓搭箭,只见三道闪电连珠击发,一百步外的靶心处成品字形并列了三支羽箭。
矜持的李过也不禁连连点头称许,这小子天资聪明,两个月前还是个门外汉,如今却成了弓马娴熟的精锐骑兵,杨小乙已经将李过偶然一露的绝技——“一箭三星”也学得有模有样。
李过叹息一声,他很有些自惭形秽,他相信只要假以时日,眼前的这个沉默的青年必将大发异彩。
生性豪爽的李过动了爱才之心,开始喜欢上这个大眼睛的青年。人无完人,金无足赤,好在这个杨小乙远非想象中的那么完美。
李过有些想不通,杨小乙无论箭技、马术或是匕首刺击的手法,都很令人称道,唯独对于手里的长刀很不敏感,握在手里就象是捏着根烧火棍似的,很不自在。
李过叫来杨小乙,严厉地说:“从今日起,哪怕是吃饭你也必须手里握着刀,直到完全习惯之时为止。”斥喉营里的军纪素来严谨,杨小乙以为这样做是理所当然,于是斥喉营里出现了一位手里时刻拿刀的新兵。
起初,杨小乙频频遇到险情,左手手臂被划开了十余道深浅不一的刀痕,拿刀的滋味很不好受。
一个月后,杨小乙基本熟悉了拿刀的滋味,因为不懂刀法,空有一身蛮力无法尽展所长。
李过持刀与杨小乙对峙,他大声喝道:“十步以外,你只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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