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身汉的冰箱似的——还得是得了厌食症的那种。
他暂时停下了手里的工作,从边上的纸袋里找出食材,刷刷几刀切好,再开火用平底锅煎了一个鸡蛋,铺上菜叶番茄片:“没有腌黄瓜,只能这样了。”
说着他把那简单无比的火腿鸡蛋三明治放进盘子,放到餐桌上:“牛奶和麦片不需要我给你弄了吧?”
明蒂愣愣地看着他:“你这操作好熟练,真的是厨师?”
真正长期做饭的人,和很少做饭的人,在最简单的操作上就会暴露出明显区别。
明蒂也算个用刀老手,对他使用厨刀时那种流畅又游刃有余的感觉特别清晰,就和她玩蝴蝶刀那么随意而轻松。
这绝对是专业人士的水平。
路克重新弄起午餐:“大概够开个二流水平的餐厅吧,人均消费一百美刀左右的那种。”
明蒂摸了进来,也没去倒牛奶,直接拿起三明治咬了一口:“emumu~感觉比我自己做的好吃,这是为什么呢?”
路克沉吟两秒钟:“不用自己动手的东西,总是香甜那么一点的。所以,大概是因为懒吧。”
明蒂:“……谢谢。”
吃人嘴短这道理,她也很清楚地感受到了。
为了肚子,她选择认下“懒”这口黑锅。
时间到了十二点过五分,达蒙终于背着画板回家了,手里还拎着几个扁扁的大纸盒。
那是美国快餐外卖很常见的主角——披萨。
但才打开房门,他就闻到空气中隐隐陌生又熟悉的食物香味,不禁有点发愣。
而坐在客厅沙发上,一个**的拉美裔大美女正扭头看来。
见到他,她自然地笑了笑,站了起来挥挥手:“你好,麦克里迪先生,我是路克的朋友赛琳娜。”
达蒙安心了不少,视线扫视着客厅。
赛琳娜似乎知道他在想什么:“明蒂在厨房,应该是在试吃菜色。”
厨房里,路克当然听到这对话,拍拍正在和牛腩做斗争的小萝莉脑袋:“你爸爸回来了,叫他收拾下,然后就可以吃午餐了。”
明蒂哦了一声,拔腿就向外小跑:“爸爸,你回来了。快点去洗手,午餐已经好了,就等你回来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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