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默认了这个提议。
片刻后,路克开着她的车,停在了一处酒店前,金妮看着那酒店名。
百丽尔酒店,她不认识。
停车进去后,她打量了下环境,肯定这里也就是个三星级。
说很差不至于,毕竟三星级酒店的硬件已经不错了,但对于最差都是住四星酒店的她来说,还是有点怪异。
咋感觉,自己象遇见了个同学口中那种渣男似的?一个小旅馆的房间就把女孩骗上了手,连钱都舍不得多花一点。
路克似乎注意到了她的表情,笑道:“我只是一个小警探啊,四星级请不起的。”
金妮啊了一声,才想起不是每个人都象她这样有钱的。
人家至少带她来的是正规三星级酒店,一晚上最少也要几百美刀,不是那种几十美刀一晚的汽车旅馆。
用金妮的名义开了房间,两人上去。
进屋后,金妮显得有些紧张,总觉得身后某人会突然扑上来,然后面露狞笑……
呃,好吧,其实她没那么害怕,只是有点不自在,她也不是什么都没经历过的小女孩。
路克进来后,随手打开了音响,把客厅灯光调得温暖中带着昏黄,才从随身背包中摸出一瓶红酒,扬了扬:“喝一点?”
金妮如逢大赦。
有事做,特别是喝着红酒与别人聊天,对于她来说简直是再熟悉不过的事了。
两人就依偎在沙发上,一边喝酒一边闲聊。
路克也知道了金妮的很多情况。
比如,她从小品学兼优,是家里的小公举。
三年前,她考上南加大读工商管理,母亲却突然病逝。
母亲死时,她的总裁老爹在外谈生意,到一星期后,葬礼举行前才赶回来。
也就是那时,她直接在洛杉矶定居,总裁老爹心中有愧,买了这栋别墅给她。
本来这样,父女俩的关系迟早会缓和。
结果那位总裁老爹半年不到就娶了一个年轻漂亮的老婆,而结婚两个月不到,这个老婆就生下了一个儿子。
那时,金妮终于开始怀疑。
她老爹可不是那种傻乎乎的接盘侠,心思细密谨慎的他是身家数亿的大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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