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员了,过几天我就会正式上班。”
希梅娜难以置信:“你之前不是说,会去达拉斯或者休斯顿读大学的么?怎么会突然选择留下?难道是凯瑟琳他们……”
“不!”陆恪打断了她的话:“我只是突然想明白了一些事,实际上,几天前罗伯特就和我提过当警员的事,只不过我还在考虑而已。”
希梅娜沉默了,良久她才开口:“那……祝你好运吧。”
陆恪笑道:“别那么伤感。美好的明天在等着我们,我又没打算一辈子在这里当警察。”
希梅娜勉强笑了笑,心中却莫名伤感。
她现在的感觉很复杂。
希梅娜是陆恪的女朋友。
她和陆恪都就读于诺克斯公立高中,同样刚今年毕业。
而两人开始交往,却是希梅娜主动追求的陆恪。
这要从一次半成品的英雄救美说起。
某次一群熟悉的高中同学决定去野营,那时两人认识,却不算太熟。
在野营时,希梅娜遇见了一头野猪。
当时,希梅娜吓得大声呼救,最近的陆恪赶到,与犹豫中的野猪对峙起来,并缓缓护着希梅娜退后。
稍后,随行的其他人赶来,携带有枪支的大人一枪就崩了那头野猪。
实际上,那头野猪的个头不大,而且当时它似乎有点被希梅娜的尖叫声吓到了,并没有直接冲上来。
严格来说,救了希梅娜的是那个开枪的大人,而不是陆恪。
不过,从两人交往后,希梅娜说过,她是觉得陆恪当时赶到,毫不犹豫把她护在身后,这就是勇气的象征。
换成其他人,面对野猪或许转头就跑,不然选择止步后跟着呼叫救援,才是最大众的选择,毕竟陆恪当时手中就一把切牛肉的刀,想砍死野猪肯定不现实。
陆恪能说什么?难道说他在外公家的牧场里经常看见野猪,并对其习性很了解么?
如果不把尖叫的希梅娜护住,那她继续叫下去,那野猪到底会不会被吵烦了冲过来,只有天知道。
而且那野猪的个头不算特别大,胆子同样不大,他那样做虽然也需要一定勇气,却也不会把自己性命搭进去。
之后,希梅娜就开始了对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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