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定主意,他的脚步更加轻快起来。
“咦,这是喝醉了?”韦德看着路边仆着的一个人。
想了想,他上前把这人翻过来。
人万一醉酒,趴着自己的呕吐物里都可能被淹死,这不是玩笑。
他可是个热心人。
等到这人翻过来,他看着这人嘴角的白沫,奇怪:“没酒气,也不是嗨药,这家伙是怎么了?”
这时,他注意到这家伙手中还握着的那根撬棍。
他眼珠子一转,在这人身上摸索了片刻,找出了一堆“专业”小工具。
“好吧,原来是个偷车的。”他喃喃道:“该不会,是被电击保护装置给电晕的吧?真是可怜。”
眼珠子又转了转,他伸手在这家伙身上搜了一遍,兴冲冲地起身就走:“喔喔,这家伙居然还有二百一十三美刀的零钱。发了发了,等下要开个豪华大房间,让凡妮莎给我一个人跳舞。”
路边,只有某个倒霉蛋依然静静地躺在那里,只是从扑街姿态,变成了望天姿态。
第二天,路克两人到警局。
艾尔莎在办公室里看见两人的身影,忍不住走到门口对两人招了招手。
等两人进来,看着他们的表情,艾尔莎挑挑眉:“那案子怎么样了?”
路克嘿嘿笑着:“有眉目了,正在等消息。”
艾尔莎:“你们见到托尼斯塔克了?”
路克点头:“了解过案情了,找到一点线索。”
艾尔莎也没多问:“那行,你们自己去忙吧。”
看着两人重新去办公桌坐下,在那里悠闲地看着资料,艾尔莎心中嘀咕:这两个家伙,还真和那个花花大少关系不浅啊!
托尼斯塔克有多难见?
别说西区警局的大boss布拉德局长,就是洛杉矶警局的局长想见他,都得预约时间。
某花花大少的心情好,或许会给他们十分钟。
路克两人昨天接到案子,今天就说见过那大少。
这要说没点私人关系,艾尔莎真不信。
不过,路克办案从不信口开河,她也没兴趣多追问其中细节。
能办案就是好警探,只要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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