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路克只想让蝙蝠侠成为托尼的朋友。
以路克的设想,随着蝙蝠侠马甲持续不断地做好事,加上之前和大少的交情,两人成为系统承认的队友也不是没可能。
从这方面考虑,他该用蝙蝠侠的马甲来救大少。
但是,问题来了。
首先蝙蝠侠不杀人这条铁律,是他博取绝大多数人信任的第一人设。
之前已经忍了那么多次,路克不想功亏一篑。
但遇上这些满手血腥的空布份子,系统里的那两个数字就会传出饥渴难耐的感觉,他的手就会很痒。
其次,路克难得有个机会,光明正大敲大少竹杠,正好他也需要从大少那里弄点好东西。
这会破坏了蝙蝠侠的第二人设——急公好义,做好事不求回报。
最后,上次洛杉矶大地震蝙蝠侠和大少一起救人揍人,勉强算是一段“战友情”。
还是那句老话:太熟,不好意思下手!
要是蝙蝠侠救人后就来一句“给我点好处吧”,那这第一超级英雄也太丢份了。
因此,路克才选择了高冷又神秘的白狼马甲出场。
这样既保住了蝙蝠侠马甲的伟光正形象,又能小发一笔“横财”。
身为一个落难的大商人,现在的托尼肯定很识趣,等下应该能给出丰厚的报酬,这次救人行动就将有一个完美的结局。
交谈间,心思各异的两人已经飞回山洞前的空地。
托尼四下打量着,发现周围到处都是匪徒的尸体。
就他所见的情形,匪徒们不是脑袋开花就是胸腹中弹,死得妥妥的。
对于这个白狼的心狠手辣,托尼也算亲眼确认,只能在心中嘀咕一句:果然不愧“审判”之名!遇见坏人就全部送他们去见上帝,这真的很“天使”。
落到地面,路克就拖着托尼走进了山洞。
进了洞口,他将大少放在靠洞壁的地方坐着,指了指旁边地面上躺着的一个人:“这人,你认识吧?”
托尼的双眼早已落到了这人的脸上,心情一下低落了起来:“认识。他是我的……朋友。”
路克点点头:“那我没救错人。”
托尼愣了愣:“救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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