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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章 临时工啊~(3/5)

了几句后其中一个递给他一份合约,很客气地说道:“千原老师,这是您的合约,请您过目一下。”

    千原凛人接过翻开细看了起来,发现村上伊织给他争取的薪资条件比预期中好。

    签字费30万円,四个月的临时雇佣时间,从今天到明年四月初结束,每个月领固定薪金22.5万円——这很不错了,刚出校门的大学生,目前在东京月薪18万円左右。

    除此之外,还约定了这期间他所有作品的版权及衍生版权都归东京放送TEB所有,但他可以享受版权收益的2%。

    这也是曰本制作局体系的特色。

    拿拍电视剧打个比方,曰本电视剧一般都是电视台投资拍摄的,外来资金占比很少,那电视台自然要占版权收益的大头,一般能有70~90%不等,而余下的10~30%,全分给剧组创作组的人,也就是制作人、导演、副导演、主创编剧、分集编剧、主演、担当演员(重戏份配角)以及作曲家、特效师、剪辑师等后期创作人员。

    每个人份额不定,看资历和贡献大小,不同片子情况也不同,算是鼓励大家好好干活,争取做出大卖作品,奖金一样的性质。

    至于普通的工作人员,比如助理导演、编剧助理、场记、摄像师(大匠型的可能进创作组)、录音师、道具师、服装师、打杂小弟小妹之类的,这种是工作组,领固定薪水,从剧组拍片预算里走,不涉及版权分成。

    2%看起来不多,但也不能说少,像是片子拍完了,东京放送TEB自己播,那当然不给钱,但卖给同网的地方电视台或是海外电视台可是收钱的,一般一集5~10万円,这里面就有千原凛人的2%——算五万一集,每播一集,他就会有一千円的收入,一季播完就是一万两千円,那三四十个地方电视台都播一圈,就是四五十万円的收入。

    要是首播收视率特别好,卖二十万、三十万円一集也正常,那时这2%的版权收益还要翻好几倍。

    当然,电视剧也就热乎当季,以后播放的次数就会大幅减少,但仍然是个细水长流的收入——这个受版权法保护的,长达二十五年。

    此外,还可以出光碟、录像带,无论是出租还是出售,赚到的版权钱里面都有他的2%,时间久了也是很不错,算是聚沙成塔。

    甚至要是彻底火了,出各种周边,凡是涉及到版权的,还是有他的2%,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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