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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2章 皇帝直接卖给个人买家,没有中间商赚差价(3/5)

哥同县,这样也好便于执掌地方,不让外人掣肘。

    四百石以下的官,本来朝廷就是可卖可不卖的,含糊处理了也没人注意,说不定大家也会当成翼德就是靠真本事打出来的县尉之职。”

    关羽闻言便觉得有些不值——反正翼德在大哥手下做事,有官没官有区别么?

    不过毕竟是自家兄弟,人家升官关羽也不好阻止,所以话就没说出口。

    李素却看在眼中,已然大致猜透关羽的心思,他便分析道:“兄千万别觉得这钱花得不值。有官位在身,战时调兵遣将才更为名正言顺、部署也更加愿意听命。

    其次,这也能让大哥麾下那些后来的军官士卒觉得更有奔头,更甘心效死力,人心也更为凝聚。”

    说白了,就是要让团队里其他人产生一个印象:“跟着刘老大混,只要老大有肉吃,你们也能分到汤喝,大家好好干,迟早都有官做”。

    从这个角度来说,三百万李素觉得花得值。

    关羽想明白这番道理,才心服口服地叹道:“罢了罢了,是某太过轻视虚名,贤弟此举,确实深谋远虑。”

    李素笑道:“若非兄如今滞留京师,无处立功,不然也为兄长谋个一官半职。武官比文官管得松些,五百万的别部司马,都是可卖可不卖的。到时候弄个三四百万钱不动声色送到西园,朝廷另以勇武善战为借口授兄别部司马,含糊混过去,岂不美哉?”

    关羽义正辞严拒绝:“某不屑为之!”

    李素看他那么坚贞不屈,想了想还是别跟关羽提这种事儿了。

    大不了将来时机恰当的时候,自己神不知鬼不觉把事儿办了。

    有些事情还是不知情比较舒坦,可以一直“真香”下去,知情了反而容易伤自尊。

    ……

    第二天一早,李素分两次,先给了刘虞八百万,然后又往西园送了三百万。

    各自行事都很隐秘,交接也非常巧妙,总之就是能确保对方收了钱肯定办事。

    就让刘备集团“骄奢淫逸、贪婪堕落”的恶名,都由我李某人背负吧!其他人都不知情!

    作为代价,就是刘备集团的活动经费,也全部由咱支配!

    刘虞拿到钱之后,也不含糊,直接送到某个地方,然后求见了天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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