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能忍,两次能忍,第三次……特么现金都没了,那不是只能抢自己的车和东西?
终于,一对脾气不好的兄弟被惹毛,直接推门下车,从车里拉出两条ak,对准匪徒就是干。
相当专业的射击技巧,让他们瞬间放到附近四五个匪徒,再快速团身翻滚,躲进车后和路边杂草从。
一场突如其来的枪战,就此在公路上展开。
一开始,嚣张的匪徒们仗着二十多人的数量优势,压着两兄弟打。
被堵住的逃难人群开始不满了:打归打,你们特么的倒是别挡路啊!滚路边野地去不好么。
可惜野地里没车辆遮蔽,很容易被打成马蜂窝。
那两兄弟又不傻,坚定地赖在拥堵的车流,一边后撤,一边与匪徒群周旋。
这时,林克的车开到了。
去芝加哥的车本来就少,前面几辆车靠近现场后立刻调头暂避,他成了打头的那一辆。
看着手表上的时间已是十点二十,他也选择掉头。
绕路多花个十多分钟,等在这里鬼知道要浪费多久。
结果车才转了方向,几发流弹飞来,后窗玻璃碎裂,后车胎也炸了,车不由得朝一边偏去。
林克的脸瞬间阴沉下来,缓缓踩住刹车,口中喃喃:“劳资赶时间,已经放你们一次了,为什么要逼我?”
那两兄弟正被逼得后撤躲避,并没有开枪。
谋杀林克后车胎的凶手,只能是那群拿枪乱扫的匪徒。
这一世林克最讨厌的东西不少,团伙成员绝对名列前茅。
从小到大的生活中,他遭受太多次团伙成员的逼迫与欺凌。
儿童福利院时,贩卖人口和器官的一环就是团伙。
读公立中学和寄宿时,周围不是仗着是团伙成员的亲戚来欺负他的少年混混,就是已是团伙成员的少年渣滓。
他的亚裔容貌,瘦弱体格更容易遭到这些渣滓的针对。
靠着远超同龄人的心理成熟度,林克表面糊弄忍耐,暗地里也用化学和生物知识下黑手,弄死了好几个“拦路虎”,才熬过了中学四年。
本想着写书赚钱后,自己与这些人的交集不会太多,也没必要冒着生命危险去报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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