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还许许多多爪子的痕迹和泥土印记,活像个乞丐。
“好吧。”
看了胳膊粗壮的店老板一眼,无奈的耸了耸肩。
“没钱怎么办呢?一分钱难倒英雄汉呐,唉。”
摸了摸背上的几块狼皮,墨澜找到皮匠换了二十铜纳斯。
按墨澜的了解,镇上最常见的主食黑面包一铜纳斯一块,一块一般够一个人吃一天,所以二十铜纳斯不少了。
“狼皮卖相不好,只换了二十铜纳斯,虽然不少,但也就够一罐油了,疼痛。
这狗屎老板没一点生意头脑,买东西买的越多居然还越贵?
你当这是骑砍啊!”
墨澜无奈吐槽,眼睛四处转悠,当看到一个酒馆的时候,脑中忽然灵光一闪,想到了个办法,来钱快。
无名酒馆里一群人簇拥在一张桌子周围,上面放着一些木牌以及一小堆一小堆铜纳斯。
这些人露出一口大黄牙吵得脸色通红,在他们后面还围着一圈抽烟喝酒的人,烟雾缭绕,酒气刺鼻。
“哐当!”
突然,酒馆的大门被人一脚踹开,发出哐当大响,顿时打破了这里的氛围,引起了所有人的注意,让他们不满的看向门口。
只见一个穿的破烂、风尘仆仆的流浪汉迈着嚣张的步伐的走进来,从叮叮当当的口袋里随意抓出一把钱就拍在柜台上。
“老板,把你们这最好的就给大爷拿出来。”
原本有些不满的老板见着钱顿时脸色缓和些。
“只有麦酒,一铜纳斯一杯。”
说完就倒了一杯酒放在柜台上,这人端起杯子就喝一口。
“呸呸呸,这什么破酒,大爷我发财了,不喝这破酒。”
“算了,我马上就是大城市的人了,要成为大人物,不和你们一般见识,让你们沾沾喜气。
所有人,每人一杯!”
这人豪气的大喊道,又往嘴里逛了一口酒,他的话顿时引起了众人欢呼,这让他脸色通红,非常满足。
“钱就不用找了,当我赏你的,呃。”
这人打了一个嗝,而其他人凑了过来,假惺惺的劝道。
“这么多钱,可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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