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的能力?
不仅是庆尘有这种感觉,一旁南庚辰偷偷瞄到这幅画时,竟仿佛又回忆起那天夜里的一切。
凶悍的歹徒,冲天的火光,尖叫的人群。
还有危机时刻救了自己的庆尘。
时隔多日,南庚辰几乎已经忘记了当时的画面。
但这张素描神奇到,一下子又把他拉回了那天的午夜。
秧秧见他不说话,又写了一张纸条:“我画画12年,最擅长的就是抓面部细节,托马斯.劳伦斯是我最喜欢的画家之一,这么有特点的眼睛、面部表情,我看过一次就绝对不会忘记。这一点我很有信心,所以你不用继续否认。”
庆尘知道托马斯.劳伦斯,此人曾是英国皇家艺术学院院长,最著名的肖像画画家之一。
他意识到,女孩虽然没有自己的过目不忘能力,但对方常年训练的技巧就是抓取面部细节。
就像是一些街头画肖像的艺术家,他们总能快速在纸张上体现你的面部特点。
庆尘想了想依旧在纸条上写道:“同学,你搞错了。”
秧秧看了他一眼,没再说什么。
实际上,庆尘知道对方已经笃定了他的杀手身份,但他不能承认。
他把画夹进了书里,然后小心翼翼的将写了字的纸条撕成粉末,确保没人能够修复拼好它。
一旁胡小牛瞥到了这一幕,他虽然看不清纸条上写着什么,但那上面已经写了密密麻麻的对话。
这一刻,连他也有点怀疑:秧秧是不是冲着这位庆尘同学来的?
然而庆尘在想的是,看来蒙面还是不太靠谱,得带面具才行。
不然再遇到这种常年画肖像的人,自己还得被人记住!
等等,这位叫做秧秧的女孩为何会转学到洛城外国语学校?
首先,女孩完全没必要像别人一样,去抱刘德柱的大腿。
因为超凡者已经有了自己的路。
其次,女孩也不像是来找胡小牛、张天真的,起码那两位对她转学到这个班里毫不知情。
再次,女孩也不是冲着自己来的,对方是来到这里以后,才发现自己也在。
目前看来,对方来这个班好像只是巧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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