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曾记录下她无数次的意气风发和筋疲力尽,无数次的喜出望外和大失所望。
最重要的,宋斯嘉也是在这里,第次遇见他——那个她生中第次爱上的男孩。
那男孩,使她在相遇的第个瞬间,却恍惚觉得他与自己只是久别重逢;那男孩,笑起来能让自己觉得哪怕身处夜晚,周遭也是阳光明媚;那男孩,做事的时候严肃到令她害怕,生怕自己的后勤服务有哪点做得不够好,影响整支参赛队的成绩。
也真是奇怪,明明自己才是人文学院学生会干部,而那男孩不过是请来帮忙的外学院顾问而已——何况他也不是什么学长,只不过和自己同龄同届——为什么自己会怕他?宋斯嘉曾经不服,可每当全队开始展开讨论、模拟电子对抗时,看着那张严肃认真,丝不苟的面孔,敬畏之情还是会不自觉的产生。
当然,很快的,自己对他就没了畏惧感。因为他们在极短的时间里在彼此身上找到了无数的共同话题:书、电影、音乐、体育项目、球星,甚至,他们还喜欢同档电台节目,喜欢同位电台主持人。
曾经有位学生会学姐这样玩笑:“你们确定不是失散多年的亲兄妹吗?”
自那以后,自己就直叫他“哥”,这叫,就是十年。
多年以后,再想起这些,也不全是甜蜜,还有抑制不住的酸涩。
毕竟,自己曾经期盼的,并不是做那个男孩的“妹妹”。
也就是在这座教学楼里,她发现自己的期盼落空。
在那男孩第三次过来指导结束后,已是晚上快十点的样子。全队起下楼,大家正在讨论要不要去校门外的某个小食店吃夜宵,所有人的目光突然都被楼楼梯边安静守候的个人影吸引,那是全校知名的管理学院学生会美女副主席,她言不发地微笑着站在楼梯边。
男孩上前牵起她的手。
原来,她是那男孩的女朋友。
后来,宋斯嘉才知道,每次那男孩来人文学院帮忙指导时,美女副主席都会安静地留在楼教室自习,既不催也不闹,从没有过半句怨言,也从每次加入到讨论中来刷自己的存在感。
要知道,整个大赛差不多延续了半个学期之久,在这段时间里,男孩半以上的时间都耗在了自己学院这支几乎全由大新生组成的菜鸟队伍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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