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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则(2)(1/5)

    下午,上次那个同性恋又来了,指名要我做。

    余辉又来找我,说:“愿做,和上次一样!”我犹疑了一会儿,但还是同意了。

    晴儿,看在钱的份上,我不怕委屈。

    做一个同性恋的收入顶几天数十个钟点呢。

    只是按余辉那种精明的脑袋算计,我接了第二次,第三次估计就会和其他顾主一样按比例分成了。

    管他,做一个算一个吧。

    能挣的时候就挣,想得太多就没得挣了。

    第二次见这个人,我已经没有了上次那种恶心感。

    人哪,什幺事情都容易习惯。

    我们生活在这个城市里,已经习惯了太多的东西,习惯了看农民工的凄凉无助,习惯了看乞丐的街头露宿,也习惯了看滔滔车流南来北往,习惯了看红灯绿酒的奢华糜烂,我现在习惯了这种暧昧的职业,习惯了就没什幺异样的感觉了。

    做完这个客人,余辉照常来过问了一下,临走的时候道:“以后就前台通知了,和一般顾客一样招呼,省得我堂堂大经理老来找你,让别人说闲话,好像我特别照顾你一样!”我瞪了那厮一眼,虽然早就料到结果会是这样,但心里还是很不舒服。

    不舒服我就想骂娘,可是余辉却像逃一样地跑了,连让我骂声娘的机会都不给!下班后,我接到一个客人的电话,要我给她上门服务。

    这个客人不是我害怕的那种,我爽快地答应了。

    她家在西门批发市场附近。

    从她家出来时,天色已经很暗了,我本想打的马上回家,可是觉得难得到这片来,便想到市场上去看看。

    晴儿,别责怪我贪玩。

    我想起从前进货的情形来了,只是想随便看看,去找找当初和你一起进货时的影子。

    我在市场胡游乱逛,许是人善于忘记吧,我老找不着从前那种艰辛的感觉。

    夜色加浓了,华丽的灯饰将市场照耀得格外明丽,很有点节日的气氛。

    不过,因为我根本就没打算买什幺东西,这样瞎逛逛也很没劲,正想出市场回去,却见一个熟悉的影子一晃,进了一家店铺。

    我一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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