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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百五十八章 李二过肥年(1/4)

    这官商合办,简单。

    我李世民就是大唐最大的地主头子,事先便‘英明’的拿下了大半部分目前已知的石炭之地。

    朕开盘,欢迎入股,早日分红。

    而想入这门路,自然非李世民信得过的人不得入,但也妥妥的与国本做生意。

    而官督商办,乃是巧而易之。

    他李世民目前自然还没这个底气垄断专营,不然,这天下士族与山东新贵,莫不是直接掀板子暗中作乱。

    但他李世民自然也不愿意如今还能把面前的肥肉乖乖给让出去。

    那好,民间若要办。

    许了,但你得在自己归属的石炭之地办。

    不过……

    第一,得向朝廷购买石炭提炼之法,得朝廷文书才能办。

    不然你哪怕有提炼之法,那也是违办,有巧商盈利之嫌。

    第二,得接受朝廷监督,财理监务必须有朝廷下属官员在。若有挑弄物价者,躲税营利者,那就别怪朝廷的刀刃不利否。

    当然,朕自然要高举朕是为了民生大义之大旗,让那所谓的‘不与民争利’的屑小无话可说。

    这一套下来,长孙无忌几人自然是大呼称绝,心头一振。

    如此妙法,虽然不用说也知道陛下多半是从苏凡那小子偷师学来的。

    但着实是妙啊!

    如此一来,那所谓的不与民争利者,必然偃旗息鼓,话无可话。

    我让你办,你大方办,你只要交好保护……咳咳,交好该交的钱,光明正大接受监督,随你去办。

    所谓的‘不与民争利’,无非就是不与天下士族争利,不过多了一块儿遮羞布罢了。

    但,陛下为了民生,陛下为了大义,那怕天下士族有在多的话,也得憋着。

    如此一来,这朝里朝外无数贵胄一直纠结等待的石炭官办私办问题,巧妙的两点之中取其一。

    保证最大的朝廷利益化,还让其无话可说。

    没办法,我李世民拥有最多的石炭之地,说破大天,朕哪怕做自家生意又如何?

    如今于其官商合办,官督商办,已是放利于其,何谈朕有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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