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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四十四章、动员(3/6)

成了三六九等。是不是精锐,看有没有铠甲就知道。

    别看史塔克说的是区区三千披甲勇士,放在牛头一族中,这已经是一等一的配置。

    即便是有着牛头人第一部落之称的:阿奇博尔德部落,也凑不出这么多精锐。

    并非阿奇博尔德部落缺乏勇士,关键是铠甲难得。

    在人手一支长矛都难以凑齐的牛头一族,铠甲可是奢侈品。莫说是铁甲,哪怕是皮甲数量都非常有限。

    到了战场上,三千披甲勇士可以轻松击败上万没有铠甲的牛头人士兵。

    看似是不经意的举例,实际上也是史塔克在炫耀武力,警告一众部落酋长安分一点,他这个族长不是纸糊的。

    “史塔克,你确定这么干能行么?

    万一被皇庭给发现了,这可是灭族之祸!”

    普里姆罗斯神色凝重的问道。

    兽人皇庭能够统御四方,靠的就是雷霆手段。尤其是种族战争时期,阳奉阴违的结果都是——灭族!

    在过去的战争中,已经有过前车之鉴。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涉及到种族存亡,个人恩怨必须往后靠。普里姆罗斯只是对史塔克上位手段不耻,还没有到要同归于尽的地步。

    “成不成,都要试一试。现在这种情况,我们根本就没得选择。

    要是不这么干,恐怕不等帝国大军过来,我们就先被灭族了。

    以哈德逊的作风,不可能等着被动挨打。且等着吧,要不了几天我们就能够收到敌人出兵的消息。

    反正从发配边疆哪一天开始,我们就沦为了帝国的弃子,何必要给他们卖命呢?”

    史塔克冷笑着说完后,场面一下子沉寂了下来,一众部落酋长纷纷权衡起了利弊。

    ……

    “你们这帮未进化完的蠢猪,都给起来训练!”

    大草原上,格莱姆熟练的挥舞着皮鞭训练族人。

    不得不承认,种族天赋真的很重要。懒惰是匹格最大的敌人,要不然作为野猪人的近亲,双方实力也不会差距这么悬殊。

    别的种族,获得传承之后都在苦心修炼,唯独这群匹格,要在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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