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掉个娃娃下来。」「不可以的吧!」「别跟我说你没打过我的主意。你常色迷迷的看我,以为我不知道。」「只是当妳的粉丝。妳跳起舞来太吸引人了,有勾引我的成份。」」她擦掉泪水,整理一下头髮,对着我挤出一个笑容,説:「又来挖苦阿妈了。」「不是那个意思。但是,妳怎会想到和我结婚这个鬼主意?」「替你省钱。还有,我不比别的女人差。」我愣了一下,呆呆的看着地,説不出话来。我上下打量了她,像相亲时看女孩一样。从来没有用这个眼光去看过她,今天的女人,有时猜不到她的真实年龄。我的老相好五十多岁,谎称四十娱宾,也有人相信。老妈原来不老,如果她説四十,甚至三十五,和我走在一起,看起来只是姊弟恋。眼前这位给我品评着,等待着我给她一个说法的母亲大人,给我看得也有些儿羞涩了,变得愈年轻,愈娇嗲。我得承认,她除了是我妈这个关係,还有太唠叨,管得我太严之外,她中了她替我列出来的一大半择偶条件。论仪容,身材,阿妈都不赖,有再嫁条件,她肯抛身出来,肯定有很多男人想追求她。「怎么样?你妈不比你那个老相好差啊!」「妈,我还没弄明白。妳说可以跟我结婚吗?」「看我不上眼吗?」「绝对不是这个意思。」「你不是想有个固定的性伴侣吗?」「是啊!」「我们可以先试婚,双方满意才领証。」「领什么証?」「婚姻是人生大事不能草率。当然要领结婚証。」信息太强了,一时不知如何回应。「我们的好事!交给我来安排。」我要跟谁结婚,从来是她安排的。说到这里,我赶着上班去。出门前阿妈用温柔的语气提醒我说,孩子,现在你有了我,就不要採野花了,把三百块省下来给我做家用。我有点迷惘,把妈妈变成结婚对象,逾越辈份,乱了伦常,是个好主意吗?和妈妈上床,她不唤我儿子唤老公,虽存在幻想之中,但非夷所思。我不再叫她阿妈,叫她什么好呢?我的老相好让我叫她小妹妹,那我可不以叫阿妈做妹子?老妈肯脱光光给我做爱吗?她会让我摸她的乳房和屁股蛋吗?还有,试婚有什么礼要行?不过,回到基本上,应该和妈妈结婚?我问同事们的意见,当然把母子关係隐去,只说是一位比自已长一辈的亲人愿意嫁给我。同事甲说,是好事。爱情没有年龄辈份限制它来了就没法挡。爱情这玩意儿,母子恋,姊弟恋,师生恋,愈不伦愈刺激。同事乙说,不必考虑。我们都知道,男女比例失衡到了一个地步,可能回到共妻时代,一妻多夫制。如果有人肯嫁我,管她是我妈妈,夜长梦多,马上娶她。「不过,她是我的长辈,一个很亲很亲的亲人,向她素来必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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