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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小说4:以快制暴,夜巡队制止一起恶性强奸案件】 16.9.5(2/12)

单,按常理推断,只有刚刚经历过云雨激情性爱高潮后的女性,身体上才会有这些特征,可吴小姐刚才为什么又否认受到性侵犯,难道她在隐瞒真相?或是她有什么难言之隐?

    队长吩咐在屋里搜查下,不会儿,警察就找到了个胸罩和条内裤,上面体温尚存,拿给吴小姐辨认,她承认这是自己穿戴的东西,不用问,肯定都是被歹徒从她身上扒下来的,而现在吴小姐是穿着衣服的,由此至少可以断定,歹徒刚才曾经将吴小姐扒光到全裸的程度了,警察到时吴小姐才匆忙穿上的衣服。

    见事态并不那么简单,队长当即决定对两人分别问话,将歹徒带到另间屋子后,队长对吴小姐说:“吴小姐,从现在起你要配合我们的工作,对我们的问话要实话实说!”

    吴小姐点了点头。

    警察们先问清了吴小姐的基本资料,24岁,白领,未婚。

    队长接着问吴小姐:“刚才他是否已经脱光了你的衣服?”

    吴小姐羞得低下了头,以蚊子似的声音回答:“是。”

    队长又问吴小姐:“他没有对实施强奸吗?”

    吴小姐刚开始下意识的点了点头,然后又摇摇头,说:“没有,他还没来得及,你们就赶到了。”

    队长直截了当的问她,“他将阴茎插入你的阴道内了吗?”

    当着这么多大男人的面问这么私密的问题,年轻漂亮的吴小姐立刻臊得脸红了。

    队长又说,“在刑法上,男性必须将阴茎插入被害女性的阴道内,才可以构成强奸罪,这被称之为奸入。如果没有奸入,虽也属于强奸罪,但确切的说属于:强奸罪(未遂),这两者判刑的尺度大不样,所以请你如实回答,他刚才真的没有插入你的阴道了吗?”

    吴小姐轻轻点了下头,低声说“还没有呢。”

    队长想了下,又问,“从他将你扒光到我们赶到有多长时间?”

    吴小姐想了想,小声说“不清楚了,大概有十来分钟吧!”

    队长又问,“这十来分钟他对你都做了什么?”

    问得太细致了,太详细了,吴小姐臊的简直无地自容,低着头小声说“他...他直摸我,全身上下的摸,还揉我,亲我。”

    队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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