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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在打算坦诚认错的那个时候,我也没考虑太多,而且亦是自那天以来妹妹第一次叫我哥,我是决心什么也不瞒,放下男子气概的点一点头,可是妹妹却摆出一个不相信的表情。
当时我是初二,她还是小六,感觉是两个不同阶段的人了,她会不相信也是很正常。我是很沮丧,当你撕破脸皮而不获相信的时候,那种打击是比说谎被揭穿更难受,不过妹妹也给我机会自辩,没做声地望着我,好像要我给作证据。
这时候我是彻底明白男女平等从来只是骗人玩意,男生想看看女生会被骂变态,但女生要看男生就好像理所当然,还可以面不红气不喘地等你脱下给她去检查。
那段时间是我最不想给别人看到那个地方的年纪,就连学校健康检查也故意逃学的。进入思春期的男生内心是很纤细的吧,而且我就是因为觉得别人有的自己没有才苦恼,妳还要在我伤口上洒盐啊?
但妹妹那个眼神是很坚决,好像在说如果没骗我便原谅你吧,我发觉女孩子眼睛会说话原来是真的,什么也不用说已经可以传达讯息了。
妳是认真么?妳不是生气我偷看妳,侵犯妳私隐吗?现在要我给妳看啊,妹妳知道什么是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吗?
其实就在这三年前,我们还是连洗澡也不肯关门的,大家的身体也不陌生,但这个时候真的很想去死。以前看过一些漫画说哥哥爱上妹妹,当时我真心觉得那些作者是虎烂死了,还是他们根本没有妹妹,因为这完全不可能的事啊!
我虽然什么也没说,但明显是求很久了,咖哩也煮了,是特地乘车去买了,连碗也洗了,难道还不够诚意吗?妳有必要把我逼到墙角吗?
只是才十一岁的妹妹已经告诉我女人铁石心肠时是可以好狠的,是可以不理别人死活的,是可以不念亲情的。
结果我还是屈服了,就像弱势屈服在强权之下。原来犯罪的人是必须要拿出证据才可以洗白自己的;原来疑点归于被告都是假的;原来男生的私处是那么没节操的。
如果我有点身为哥哥的气概,我想我是会把裤子脱掉,光明正大地给妹妹检查,但事实我是一个无用的哥哥,只是以最低限度来提出证据。我拉开裤头,妹妹好像给满足好奇心的从上面望下去,看我那光脱脱的鸡鸡。
「真的没呢…」妹妹叹了口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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