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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章 伏击(1/3)

    众所周知,马的最快奔跑速度可以达到六十公里每小时,可这种速度通常维持不了多久,最多十几秒到半分钟就会慢下来。

    一般骑马赶路,速度大多维持在每小时二十公里到三十公里左右,跑上一两个小时便会停下来休息一段时间,一天十二小时最多行进八十公里到一百公里之间,如果狠狠心,一百五十公里至两百公里也是可以勉强做到的。

    至于什么日行千里的宝马,其实都是一种夸张的形容,没有任何一种马能够真正做到一天跑出五百公里。

    当然,以上这些关于马的常识,只适用于张诚出生的那个地球。

    至于艾泽拉斯的马……

    好吧,其实在他的眼里这玩意已经不能称之为马,而是一种外形跟马十分相似的另外一种生物。

    因为他胯下这匹黑马已经飞快奔跑了五个半小时,速度丝毫没有减慢的痕迹,简直就像是拥有取之不尽用之不竭的体能,难怪能驮着身穿全身板甲的骑士向敌人发起冲锋,甚至还能完成追击任务。

    要知道在地球中世纪的战场,马匹最多能驮着沉重的骑士以每小时二十公里的速度,完成有限的几次冲锋,然后便会耗尽体力倒在地上。

    同样是马,为什么差距就那么大呢?

    毕竟光从外表来看,艾泽拉斯世界的马除了高大一些、粗壮一些、骨架结实一些,根本没什么特别的地方,但只有亲自骑上去之后,才能感受到隐藏在血管和肌肉内怪物版的力量。

    强忍着大腿内侧由于磨破皮肤传来的疼痛,张诚回过头冲着身后的青年大喊:“我们距离达拉然还有多远?”

    “差不多还要跑上两个多小时!怎么,您累了吗?要不要停下来休息一会儿?”加里克同样扯着嗓子大声提议道。

    “不,不用,继续赶路吧,距离银松森林越近,我们越容易受到被遗忘者的攻击。相反,越早赶到达拉然,我们就越安全。”张诚用力摇了摇头,拒绝了对方的好意。

    不是他不想停下来让自己快要颠散架的身体放松放松,而是不知道为什么,内心之中总有股驱不详的预感。

    按理说,如果被遗忘者想要将小镇作为一个巨大的瘟疫试验场,那么必然会派出人手二十四小时盯着,必要的时候直接切断与外界的联系。

    可现在,已经一口气跑出了这么远,他们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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