哥谭市几乎每天晚上都会有枪击案,不过爆炸倒是难得一见,此时汽车旅馆外的停车场有一辆车正在熊熊燃烧,整个空间都充满了焦味。
而47躺在房间里,盯着玻璃上的缺口,刚才如果不是他及时倒下来,那么自己的脑袋已经开花了。
杀人灭口,不用多想,就知道猫头鹰法庭要抹除韦恩谋杀案的一切线索。
狙击枪,杀手至少在四百米以外,因为这个角度,唯有四百米外的高楼是最合适的狙击点。不要以为这样就可以杀掉自己了,47还有13发子弹,那就是十三条生命,他对自己的枪法有绝对的自信。
此时他想的是无唇男死了没有?如果死了那就太可惜了,因为他没能来得及亲手杀掉他,他可是47最想杀掉的名单第一名。
47就这么躺着,等待检查的人过来。
当,一个东西从窗口飞了进来。
47汗毛倒立,竟然是手雷,那些家伙还真是非杀自己不可啊。47知道自己不能继续装死了,几乎是瞬间,他滚了起来,双腿发力直接破窗而出,身体在半空扭动,开枪。
在刚才他已经以敏锐的耳力确定了敌人的位置,玻璃刺入身体的痛苦反而让47获得了惊人的反应能力。
这也是为什么明明很痛,可是47从来不会晕倒的原因,因为疼痛一起,身体就自动会进入一种防御机制,能让47变得更快更强。
砰,那丢出手雷的敌人还没有反应过来,已经被一枪爆头,死不瞑目。
出来之后,47迅速滚动,朝不远处的掩体跑去,他知道狙击手还在原位,还在自己够不到的地方。
砰。
果然47脚跟刚离开,地面就被子弹击穿。
他躲在掩体中看着停车场,他发现无唇男的车门已经被打开了,说明对方很有可能没有死。对方虽然残暴但也是一个职业杀手,绝对是有警觉的。
47迅速寻找蛛丝马迹,既然无唇男逃走了,那么他就要去找到对方,然后亲手杀了他。
在哪?
发现了,是血迹,看来对方虽然没死可还是受伤了。
47没有犹豫,迅速计算了逃跑的路线,然后从肩膀上拔出一块手掌大的玻璃朝着逃跑路线丢去。
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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