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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九十四章 乡社自治互助制度(3)【为又阳晨萌主加更】(1/5)

    张越将自己与刘进所讲的东西,对众人复述了一遍。

    众人听完,表情各异。

    贡禹等太学生,无不欢喜鼓舞,满脸潮红,深深的为自己能参与这样的大事而骄傲,而自豪。

    这可是乡社制度!

    每一个儒生内心的梦,每一个士大夫心中的追求!

    几乎是瞬间,他们就跟打了鸡血一样,全身心的投入到思考与构想之中。

    但,陈万年的表情,就有意思了。

    他在听完张越所述的内容后,在心里嘀咕了一声:“这不就是商君制度下的乡社改良版?”

    作为积年老吏,陈万年自是一眼就认出了,张越所提的许多设想,其实就是秦代乡社的中译中。

    最多做了些改进和微调。

    譬如,那个正弹每岁四月、七月、八月、十月、正月议事的制度,就是秦《厩苑律。四月律令》的翻版。

    只不过在秦代的版本中,没有正弹的设置,只有官吏的设置。

    且,具备强制性和惩罚性。

    在秦的那个版本里,事情没有做好的乡官,是会被受到‘笞十’到‘笞五十’不等的刑罚,严重的还会被流放。

    而张侍中所提议的这个版本里,则取消了惩罚,减少了对‘正弹’们的政绩要求。

    加强了‘正弹’的自主权。

    不过……

    这个事情,与自己何干?

    陈万年耸了耸肩,抿着嘴唇,眼观鼻,鼻观心,安安静静的坐着,没有说话。

    他才不会傻到在这个时候跳出来,说张越的办法是秦法。

    恰恰相反,他现在在思考,该怎么在这个事情上,做出自己的贡献。

    然后借助这个贡献,升官发财。

    在陈万年的身旁,胡建则已是激动的连手都在抖了。

    “这是商君之制在现代的改良版本!”一个声音在胡建心里呐喊。

    作为法家士子,胡建比陈万年懂的东西更多。

    他不止看到了商君制度的影子,更看到了……军功勋爵名田宅制度,可能将借助这个乡社制度,借尸还魂,重回人间。

    胡建很清楚,军功勋爵名田宅制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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