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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百二十四节 迷雾(2)(1/6)

    延和二年春三月二十五。

    鶄泽之中,如今已是人声鼎沸,热闹非凡。

    从诸水、南池等部而来的义从们,现在挤满了鶄泽两岸的营地。

    起码有五六千名年轻的乌恒青壮,汇聚在此。

    几乎所有人的脸上,都洋溢着兴奋与激动。

    因为……

    他们已经亲眼见到了,那些为伟大的天子与天使立下功劳的勇士们,得到的奖赏——那些屁股大、胸脯饱满,还带着孩子的寡妇。

    这对乌恒人来说,简直是无法抵御的诱惑!

    没办法!

    草原上,本就男多女少。

    能够生育的优秀妇女,更是最宝贵的资源与财富!

    无论匈奴还是乌恒,收继婚,都是广泛存在的现实。

    上至单于(首领大人),下至牧民、牧奴,都生活在这种婚姻制度下。

    顶层还好一些,可以得到很多资源,甚至有挑选的空间。

    底层就惨了!

    一般来说,一个年轻的牧民,想要拥有自己的妻子与孩子,必须先熬死自己的父亲、兄长,然后才能继承他们的妻子与牲畜,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

    而正常情况下,残酷的现实,通常都是,没有将父兄熬死,自己先挂了。

    但……

    年轻的青壮们,精力旺盛,欲望爆棚。

    无数个日夜,孤枕难眠,辗转反侧。

    早就已经让他们内心的野兽,难以自抑的暴走起来。

    而现在……

    伟大的天子与天使,将福音带到了他们面前。

    只要杀敌立功,就可以得到一个甚至更多的带着孩子,浑身上下散发着浓郁气味的女神青睐,成为一家之主,成为一个有后代的男人!

    这对这些年轻牧民的刺激,几乎不亚于当年商君的耕战制度对于秦人的刺激程度。

    更何况,还有着名为‘复仇’的情绪在其中刺激。

    “儿郎们!”独孤敬带着人,走在人群里,对着这些响应号召而来的亲戚们,振臂高呼,聚拢着人群。

    因为他穿着汉军的甲胄,带着汉军的军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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