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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两百八十一章 百里之地十万之民(3/4)

当士兵打仗,他们唯一的作用就是当官了,而大唐王朝的官他们又不肯当,李轩能够把乡下的那些士绅地主们的子弟强迫着拉过来当官,但是总不能把所有人都拉过来当官啊。

    所以这些人除了白白浪费粮食外,他们对大唐王朝没有太大的用处,要逃走躲避战火的话,李轩也是懒得阻拦。

    苏家康他们龟缩在县城内,自然也就无法阻拦大唐王朝把正泰县的广阔乡野地区纳入统治了。

    柳八苟派出的众多村官们也是在大唐新军的刀枪支持之下,迅速的在整个正泰县的广阔乡野地区建立村级行政点。

    按照大村一个行政点,数个中小村共用一个行政点,每个行政点大约管辖一千到两千人的规模,大唐王朝在正泰县城内迅速建立了大约六十多个行政点,治下人口突破到了八万人的规模。

    如此一来,除了龙华镇以及正泰县里的人口外,整个正泰县的其他人口绝大部分都已经处于大唐王朝的直接统治之下。

    由于村级行政机构过多,大唐王朝无法全部直辖,根据柳八苟等人的建议,李轩重新设立了镇一级的行政机构。

    按照地方区域,在正泰县建立了八个镇,分别管辖各自区域内的各村,以彻底掌控正泰县的百里之地十万之民。

    镇一级别的行政机构,同样效仿之前的村级机构,设立了镇长、镇财务官、镇治安官,各村的村长、税务官、捕盗官直属镇一级的官员管理,并成立单独的机构,彼此间不相互统辖。

    换句话说,镇长是没有权力管辖下面各村的税务官以及捕盗官的,他有的只是民政权力。

    而镇治安官也只负责治安事务,其他的也不能官。

    至于镇财务官,他负责各村的税收征收以及提供公共支出。

    这三个相互独立的体系,一共构成了大唐王朝下属各镇、各村的基本行政构架。

    而镇以及村一级别的官员里,镇长以及村长一部分是内阁挑选的人所负责,而有些则是直接任命当地一些主动对大唐王朝效忠的地主,当然了,这些地主家庭式不会傻乎乎的直接让家主去当这个村长的,他们会找一些看似和他们自己没有什么关系的代理人,不过这没有关系。

    最重要的是,有了他们的加入,大唐王朝对基层的统治会更加顺利。

    不过,让当地人任职,这是限于民政事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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