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狼行千里吃肉,这种生灵的贪婪、勇敢和团结,令人类钦佩和胆寒,它们堪称原始森林里最可怕的猎手,连雄狮猛虎这样的霸主,都不敢招惹狼群。
而霜狼部,顾名思义,以狼为图腾,这一部落的人崇尚狼群的猎杀精神,他们坚韧而狡黠,绝不屈服,不达目的誓不罢休,跟野狼一样可怕。八百里荒川,没人敢轻视这群狼。
如果被他们盯上,后果可想而知。
在赶路时间的问题上,两人发生激烈争执。任真认为,既然霜狼部凶残,那就别在这片领地停留,必须连夜赶路,但念奴强烈反对。
在她的印象里,霜狼部真的跟狼一样,喜欢在夜间出没,并且他们非常重视巡逻,密切监视着领地的动静,如果在夜间赶路,反而正好符合他们的习惯,爆发野战的话,只会更危险。
可惜,她的意见没被采纳。
不得不承认,任真作为中原人,见惯各种大场面,经常跟大宗师们谈笑风生,眼界变得太高了,就容易瞧不起荒族人,把他们视作低等生灵,骨子里存有优越感。
(别觉得任真傻,很多读者都有这想法。)
他以为,念奴是在故作高深,吹嘘他们荒族的厉害,并不相信,区区一群野蛮人,真的这么邪乎,会像狼一样昼伏夜出,仿佛不可击败。
再加上他的判断向来正确,他否定了念奴的意见,执意要走夜路。
念奴无可奈何,只得背着他继续前行。
一路无事,任真嘴上不说什么,心里得意冷笑。说好的昼伏夜出呢?说好的野狼呢?跟这些低等生物争吵斗嘴,果然纯属浪费时间。
这样的风平浪静,持续到后半夜。
当他们绕过村落,进入长途跋涉的最后一点路程时,在他们背后的高空,一道信号烟花在夜空炸裂,显得璀璨耀眼。
紧接着,远方山林里传出阵阵狼嚎,那是霜狼部的沟通暗号,他们已经发现任真的痕迹,正在传达命令,召集部众赶来围猎。
终究还是暴露了。
念奴如惊弓之鸟,疯狂地在树林里奔跑,哪还顾得上嘲讽任真。她很清楚,霜狼部的反应极快,应该会从各个方位行动,同时朝她这边包围,她必须要赶在前头冲出去。
任真伏在她背上,这时候再说那些虚的,已没有意义,只好说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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